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李双德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罚款2万元

(维权网信息员李明天报道)6月1日上午,四川维权人士李双德案在四川成都锦江法院开庭,开庭时间只20分钟左右,法院就以李双德信用卡诈骗罪成立,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3月23日至7月22日)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