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星期一

山东临沂秦玉玲等举报土地违法,国土资源厅成被告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7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秦玉玲、刘汝排、孔大华等六位暴力拆迁受害人,起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未履行法定职责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秦玉玲、刘汝排、孔大华等六位暴力拆迁受害人的房屋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被临沂市人民政府强行拆除。开发商在暴力拆迁的废墟上建起了高楼。



秦玉玲等六位受害人认为,他们手里的房产证没有被撤销,故仍然享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秦玉玲等仍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建大楼,属于违法占地,故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举报,并请查处。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置之不理。秦玉玲等只得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违法建高楼是经临沂市政府违法许可或者纵容的。受害人向国土资源厅举报,如石沉大海,凸显了官商勾结的现状。秦玉玲等表示将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