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8月12日,张明桂的家属终于从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得到了一份编号为:崇公刑立字第2668号的《立案决定书》。受害人的家属疑惑不解的是,三年前报警,公安机关为何到最近才送达《立案决定书》?
三年前,即2008年3月29日凌晨1点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桃园村三组50号的古稀老人张明桂一家老小五口正在睡梦之中,突然来了一群“不明身份”的歹徒,用铁锤、铁钎、刀具强行砸开他家的屋门,将张明桂全家老小拉下床,一阵毒打。
患有心脏病的张明桂老人被打倒在地,喘不过气来;张明桂老人的妻子徐汇萍脚被打肿,无法行走;张明桂的儿子脚也被歹徒用铁钎戳出两个血洞;老人的儿媳和8岁的孙女还来不及穿上外套,就被强行拉出门外,在凛冽的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
忽然,“轰”的一声巨响,他们家的房屋被暴徒推塌,顿时成了一堆废墟。家具、衣物等被埋在废墟之中。家中的金手链及2万八千多元现金等也不翼而飞。
受害人多次报警,110民警却姗姗来迟,敷衍了事地询问了一下,从此就杳无音信。受害人多次上访,多次找南通市公安督察要求立案侦查,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近日,受害人才得知该案于2008年4月5日已经立案。问题是,经历了3年多,如此简单的案件,公安机关为什么还没有破案?是官商勾结,还是公安办案不力?
徐汇萍(张明桂老人的妻子)电话;1381372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