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星期二

是拆迁方雇凶杀人,还是治安不好?(图)

陈兴志的刀伤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92日晚,成都市武侯区机头镇万寿村组万盛北一街18号居民陈兴志,按照每天的习惯在自家屋周围巡视,发现有不明身份的人在自家门口鬼鬼祟祟的张望,于是就向他们走去,电筒照了他们一下,这两名歹徒说了句:“照什么照“不由分说,提起一把长约30cm的刀,向陈先生举刀就砍,砍了就跑,邻居和陈先生追了几步,没有追上。

陈先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随后,又徒步走到距离他家不足500米远的机头镇派出所设在他家附近的“警务室”进行报案,接警的负责人接警后并未出警,而是让陈兴志先生自己去一公里以外的“机投镇医院”包扎治疗,医院给陈先生逢了14针。

回到家还没有见有警察来,于是陈兴志先生再次拨打110,随后又拨打了02886744110成都市公安局督察的电话,约凌晨零点左右但地派出所警察才来到他家做了笔录,既没有勘测现场,也没有做任何答复,之后就离开了陈家,两天过去了,也没有通知陈先生是否立案侦查。

据陈兴志先生介绍:其家中装有监控录像,从录像中可以隐约看出歹徒行凶时,没有与陈先生发生任何拉扯,连口角也没有发生,因此,陈先生认为这次行为可能与拆迁有关。

陈先生说:他家的房子1998年在政府鼓励下花费17万元购地建房,99年建成,随后添加附属建筑,该块地属于当时的城镇建设扶植项目,总面积250余平方米,办理了合法的产权证。加上他兄弟的房子,一共500多平米。加上兄弟两自建房屋400平米,一共近千平米房屋,他们一家总共有12人。

20093月,武侯区一纸公告要对他们的房屋进行拆迁,公告中只有补偿办法,而没有写是否有合法的征地批文,依据的拆迁补偿办法还是十年前的“78”号文,据了解该78号令早己于20071116,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41号令,由市长葛红林签名失效,并登报废止。

拆迁方与陈先生家谈判时,每平方米只给600元人民币的补偿,并说,如果主动签字,则每平米另加600元作为“奖励”。由于周边房价已经为6千至1万人民币/平方米,拆迁补偿标准严重过低,无法在原地购买房屋,因此,陈先生他们家没有和拆迁办达成协议。

201052日开始,不停的有不明身份的人对他家的设施和房屋进行破坏,由于当时他们靠房屋出租为生, 517日,当地派出所一位警号为009608的警官和治保主任曹彬(音),来到他家谈赔偿价格,由于相差太大没有成功,他们带来的人就开始上楼去骚扰陈先生家的租客,这些人连证件都没有出示,自称是查身份证,就开始踢租客的门,后来租客们不得已,只得搬离他家,由于警方的骚扰,最后只剩下一户租客。

20105 18日凌晨,他家又被人扔砖头,砸玻璃,报警后警察根本不理。从这以后,他们家经常被人扔转头,酒瓶,进行骚扰,陈先生家不得已只得自行购买监控设备,以防范于未然。

从五月下旬他们向武侯区信访办反映了情况,又向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递交了“请求保护人身安全申请书”,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这次事件,到底是“拆迁”而引起的雇凶杀人,还是当地确实治安不好,我们并无证据进行评判,如果真的是因为“拆迁”而采取这种雇凶骚扰的行为,那么这和黑社会有什么两样?如果确实是但地治安不好,笔者认为至少但地警方迟迟不出警,不负责任,是导致治安如此恶劣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