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

上海访民诉北京公安局一案,50余位公民申请旁听被拒(图)

 

要求旁听公民被拒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1122日上午93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访民陈燕燕诉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一案的二审,在京知悉的访民50多人前往要求旁听,被法院拒绝。

因为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已知上海的73位访民被地方政府、公安机关非法报复问题,而且是涉及全国各地访民受侵害问题,所以,当天前来要求旁听的访民不仅可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还可见证北京法院的法官能否依法公证判决。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访民郑大靖也是因进京上访,遭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的栽赃陷害,以郑大靖在京上访期间参加游行示威、喊口号等罪名加害,指示郧西县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处罚,郑大靖走出郧西县拘留所后,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处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复议。郑大靖认为郧西县法院是不讲法理的邪恶之地,唯一的一线希望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于是,郑大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囯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向十堰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后,十堰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依法撤销郧西县公安局对郑大靖的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但郧西县公安局至今不向郑大靖本人送达撤销决定,并依法赔偿。

当上海访民毛恒凤质问登记的法警:“既然是公开开庭,为什么不准我们旁听。”该法警拿起电话问法院有关领导后,回答说:“今天只是和原告淡话,不是开庭。”以此欺骗前来要求旁听的50多位访民。访民毛恒凤感慨道:“法院今天虽然再次阻止我们旁听,但比上次好多了。前两天我们到朝阳区法院要求旁听时,不仅遭法院拒绝,而且有大批公安和上海驻京人员防守,并抓走我和另一访民,你们看到了,今天再没上次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氛,说明我们的抗争还是小有胜利。”

法院虽然阻止访民旁听,但这些访民仍然在寒冷的法院外等候,到到原告和代理人走出法院,原告说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要求旁听公民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