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临沂政府强拆民房案,二审将在省高院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1月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1年12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王丙乾诉临沂市政府行政强制执行案。

2008年5月24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依据自己制作的25号文件,组织了强迁队伍,包括公安、执法局、城管等下属部门对王炳乾的房屋进行了强行拆除,现场一片狼藉。王炳乾经行政复议后,于2010年7月23日向临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临沂市政府矢口否认其强拆王炳乾房屋的行为,一口咬定是村民的自发行为。但奇怪的是,既然是村民自发行为,为什么现场还有公安、执法局、城管等部门呢?难道村民还能调动行政机关参与强拆?

临沂中院不顾上述事实,先是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王炳乾对临沂中院一案作出二种不同形式的裁判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受理了王炳乾的上诉,并决定于12月1日下午1点30分,在该院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