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2011年12月13日晚 被北京市治安总队非法抓捕的辽宁省抚顺市访民张福英,关押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30天后,于1月13日 释放,随后由北京警方直接将张福英交给辽宁省抚顺市驻京办押送回当地。1月16日 ,张福英又返回北京继续维权抗争。
访民张福英说,他被抓后,警方天天审讯,主要追问他与公盟关系,给访民发放衣服的来源,张福英说只要有人捐,我就收集,发给需要的访民,我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警方说,这是扰乱社会秩序,这些事应由政府民政部门去做。张回答说,民政部门拿去只能当废品卖掉,换钱买酒喝,买烟抽,哪管百姓困难没衣穿。警方接着追问张福英拍的照片和写的文章都发给谁了?张回答说,我只是收集和记录历史而已。
据警方给张福英的释放证明书所列罪名是:非法便用照相机之罪名被刑事拘留30天。由此看出,警方已将帮助和同情访民的维权人士视为打击对象。
访民张福英于2008年11月来北京旅游时,在陶然桥南原崇文区巡警门口被5个河南截访工作人中员使用警用器械打成重伤,当场抓住两人,警方当时说其他人也跑不了,我们这装有多个监控头,可是连被抓住的两人也很快被警方放掉。这些打伤张福英的凶手都是当今政府干部。
张福英说,这个案子经过法院不公判决,只找一个替罪羊,并且判后,又将罪犯移交给河南当地执行,这些政府罪犯有钱买公检法办假案,也不愿给我这个受害人赔偿一分钱,为了司法公正和公民的权利,我必须同公检法这些执法败类斗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