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镇政府侵犯村民自治权 倪文华赴莱州助村民维权(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月4日,倪文华到山东省莱州市平里店镇调查镇政府剥夺村民自治权的恶性事件。据该镇石柱栏村民反映,镇政府强行保管村委会公章达三年之久,至今还未返还,给村民带来诸多不便。凡村民婚迁、办理养老保险等等,不能及时加盖村委会的公章证明。因为村委会的公章在镇政府处,必须由村支书、村主任签字后,村民还得跑10多里的路,到镇政府请求保管村委会公章的镇政府干部盖章。镇政府干部审查同意后,才能盖上村委会的公章。倪文华指出,镇政府强行保管村委会公章的行为,属于剥夺村民自治权。

该村委会聘请倪文华为该村法律顾问,但聘书上要盖村委会的公章。于是,该村委会主任张玉玺跑到镇政府请求盖村委会的公章,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要报领导研究。村主任张玉玺很愤怒,他万万没有想到,村委会聘请法律顾问竟然还要镇政府批准,村委会主任竟然无权加盖村委会的公章。于是,他说,如果镇政府不同意盖村委会的公章,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镇政府才同意在聘书上加盖村委会公章。镇政府所谓保管村委会公章的行为,明显侵犯了村民自治权。

2012年1月5日早上9点10分,莱州市平里店镇石柱栏村委会主任张玉玺和该村法律顾问倪文华及其村民一起到镇政府,索讨被镇政府强行保管达三年之久的村委会印章,并指责镇政府剥夺了村民自治权。

管理石柱栏村片区的平里店镇政法委书记王胜和镇政府干部彭之刚将张玉玺和倪文华安排在该镇党委会议室进行谈判。

纪委书记王胜说,镇政府保管村委会公章是基于村委会的申请,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才给予保管的。法律顾问倪文华予以反驳。

首先,所谓村委会申请,无非是镇政府的陷阱。村委会自己不会保管公章,而要镇政府保管吗?镇政府保管公章,不仅给村民给来麻烦,而且还给村委会行使职权带来诸多不便。如非镇政府施加压力和诱惑,村委会怎么可能请求镇政府保管公章呢?

其次,即使村委会请求保管公章,现在要求取回为什么不可以呢?保管公章是临时的,村委会随时有权取回。镇政府为什么不同意返还呢?与其说是保管,不如说是强占,其目的是剥夺村民自治权。

再次,纪委书记王胜说,镇政府保管村委会公章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请王书记出示法律依据。

能说会道的王书记,听说请他出示法律依据,顿时哑口无言,楞了一刻,才讪讪答道,我去查查法律依据,但始终没有查到其所谓的法律依据。倪文华指出,竟然王书记没有查到保管村委会公章的法律依据,就应当返还村委会的公章,否则,有悖于依法行政原则。

王书记说,你得给时间找找法律依据后,再给你们答复。一位老太太问王书记:“你们需要多少天时间,才给答复啊?”王书记支支吾吾很尴尬,谈判不欢而散。

村主任张玉玺表示,如果王书记不给答复,我们将请法律顾问倪文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