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1日星期六

西安蓝田西寨村村主任被判刑后仍行使村主任权两年多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月10日,本网获悉陕西西安市蓝田县西寨村村主任因贪污被判刑1年8个月后,没有交出村中公章,仍然担任村主任,行使权利2年8个月。



据蓝田西寨村村民跟本网信息员反映:我们蓝田县西寨村的党支部书记樊答宏和村主任樊小平利用职权,违法乱纪,侵吞集体资产,破坏选举,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村书记樊答宏和村主任樊小平任职5年多,村政务、账务一直不公开,从未公布过。在2006年,樊答宏和樊小平借国家修建西安至商州高速公路征用我们村土地之机,向高速集团提出为我们村修环村道路,高速集团给了我们村390万元。我们村的环村道路修了半拉子就停了,大部分筑路款不翼而飞。

2007年、08年蓝田县治理灞河河道,占用我们村的一些土地,给我们村补偿各种项款约40多万元。这些款项都下落不明。

村主任樊小平因贪污陕西路桥工程总公司蓝田至商洛高速公路A2段项目部给我们村的4万元劳动补助费,被蓝田县法院于2009年10月21日,以职务侵占的罪名判刑1年8个月,监外执行。被判刑后,樊小平的村主任及第四组组长的职务应自动解除,但是直到2011年4月8日,中共蓝田县纪检委才发文,批准开除樊小平的中共党籍,蓝关镇人民政府直到2011月12月28号,才发文通知,樊小平的村主任职务因被判刑自行终止。村支书樊答宏一直没有向全村党员和村民宣布开除樊小平党籍的决定,我们村的公章一直掌握在被判刑的樊小平手里,樊小平一直行使着村主任和第四组组长的职权。樊答宏和樊小平相互勾结,继续侵吞集体资产。

2010年9月,樊答宏和樊小平私自将我们村委会十一间办公室“卖给”他们自己或他们的亲戚,没有为此事召开过村民会议。当时这些房屋每间的商品价起码要有15万元,而樊答宏和樊小平的“卖价”只有5万元。樊答宏和樊小平在这11间房的地皮上搞开发,要建一栋六层楼,现一层已经封顶。

2011年9月,樊答宏和樊小平私自将三组26户的土地约6亩划给与他们关系密切的村民建房,这些庄基地无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发的土地使用证。

樊答宏和樊小平如此欺上瞒下,肆意侵吞集体资产,引发我们多次集体上访,从蓝关镇、蓝田县、西安市、陕西省,直到2011年11月到北京国家信访局。2011年12月19日,蓝田县政法委书记刘双虎才在县委联合会议上就樊小平的问题表态:“判决之日,就是其一切职务终止之日。责成蓝关镇政府和西寨村党支部、村委会,就开除樊小平党籍和终止其一切职务迅速做出处理决定。”后蓝关镇纪委于12月29日发出通知,“樊小平因判刑,其担任的职务一律终止”。三日后,2012年1月1号,镇政府发文,只终止了樊小平村主任的职务,四组组长职务只字未提,并将发文日期落为2011年12月28号。党组织和政府做出这些决定,但仍然没有收回樊小平掌管的村委会公章,没有责令移交财务,樊小平的村委会主任职务实际上并没有终止。

2012年1月15日,我们村开始村委会换届选举,樊答宏和樊小平仍然负责选委会选举事宜,他们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出现55张选票由一人笔迹填写、投入的选票比参加投票人数多出15张的情况。监督选举的蓝关镇副镇长黄广毅当场宣布此次选委会成员选举无效,但樊答宏和樊小平在选票未唱完的情况下,违法宣布所谓的“选举结果”,并在1月19号自任选委会主任、副主任,在村里张贴盖有村公章的《公告》,引起多数村民的极大愤慨。2月6号元宵节这天,村民代表十多人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我们要求:

1, 组成由各级纪委、人大、民政机构人员参加的工作组进驻我们村,切实终止樊小平的村委会主任职务,对樊答宏和樊小平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构。

2, 宣布本次违法的选委会选举无效,在全村张贴选举规定“八不准”。

3, 在纪委、人大、民政机构人员的监督下,依法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