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2月3日,贵州黎庆洪案律师团周泽律师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三证”要求会见被告人,竟无法获得会见安排。看守所说法院通知,律师每次会见都要有法院的专门通知。这样显然违反了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相关规定。
周泽律师随即从看守所赶到法院,向审判长、庭长说明在看守所要求会见的遭遇。审判长、庭长都表示,法院没有给看守所发过什么通知,看守所这样说,就让他们把法院通知拿出来。
2月2日,周泽律师从贵阳获悉,已开庭审理数日的黎庆洪案多位原无辩护人的被告人,每人已被指定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其中贵阳某所有近10名律师被指定为援助律师,本地律师的委托人是法院。按每名被告人配两名辩护人,57名被告人的黎案,将有上百名律师出庭。
周泽律师质疑说,为何在开庭一个礼拜,驱逐多位律师,全国众多律师宣称将出征贵阳的情况下,这才全部给没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