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

镇政府剥夺村民自治权,村委会向莱州法院起诉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2年3月20日,山东省莱州市平里店镇石柱栏村民委员会主任张玉玺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委托法律顾问倪文华代理,索讨被该镇政府强行保管的村委会公章,维护村民自治权。

自2008年起,莱州市平里店镇人民政府以“保管”公章等巧立名目的理由,收缴了该村委会的公章,导致该村民的自治权利给剥夺,而且还该来了诸多不便。

石柱栏村民委员会主任张玉玺认为,镇政府借保管公章的名义侵害了村民自主权和财产权。退一步说,即便保管公章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村委会也有权随时要回。镇政府拒绝返还,是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是肆无忌惮践踏法律的行为。

2012年1月11日,该村委会曾经向莱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市政府置之不理,至今未予答复。该村委会为维护自治权,毅然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