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本网信息员于2012年3月19日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女访民郭泽芹,反映其在两会期间赴北京上访被截访回五河县后,被公安局决定拘留10日,而且14日不计算在内。
据郭泽芹反映,她于3月13日到达北京上访,仅仅去了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就被本地截访人员控制,并于14日被押回五河县,刚下火车就被押上临北派出所的两个警察驾驶的警车,直接送进五河县公安局拘留所3号室关押,第二天,五河县公安局以非法上访的理由决定对郭泽芹拘留10日,从决定之日起算,14日的关押未被计算在内。
郭泽芹对本网信息员称,对她拘留10日的决定是五河县委书记做出的,公安局只是执行命令。
据郭泽芹反映,其上访的原因是其丈夫王井全于1996年被人诬告陷害,公安152天后被取保候审,这期间被诬告人与警察刑讯逼供,在看守所内受到残酷虐待和酷刑折磨,致使虽然长期治疗,但终因因伤重不治而亡,为此,郭泽芹不断上访及提起诉讼,虽然获得了五河县公安局及检察院的赔偿,但郭泽芹坚持要求依法追究诬告人及刑讯逼供警察、看守所管教的刑事责任。
发稿之前接郭泽芹电话,反映五河县公安局要求她写保证书,保证再也不上访了,写了就当场放她出去,否则就坐满10天的拘留所。
郭泽芹手机:1525624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