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夏雪报道)3月14日上午9时30分许,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到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旁听滨湖新区拆迁户胡氏家族三人被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第二次开庭审理情况,但刚进包河区法院大门即被包河警方及一名自称“不是警察”的人(疑是包河区政法委的工作人员)控制,被带往骆岗派出所做笔录,直至下午17时许才重获人身自由,期间遭遇警方及“不是警察”的人的暴力对待,甚至被警号008016警察威胁要抠掉眼珠。
最近对周维林的暴力恐吓及骚扰电话不断,报警后警方不作为。13日中午周维林与访民见面时遭可疑人员用摄像机拍摄,周维林儿子在13日下午被瑶海区两名警察在城东派出所谈话两小时,周维林原准备在家陪伴照顾正卧床养病的父亲,当获悉滨湖新区拆迁户胡氏家族三人的“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于14日上午9时开庭时,当即决定前往旁听案件审理情况。
14日上午9时30分许周维林刚进包河区法院大门,即感觉与往日气氛不同,但因为已经迟到了30分钟,且是到法院旁听而已,所以并未在意,即直奔左边的第二法庭而去,只见前面站了不少警察及身穿便服之人,即上前打听怎么回事?却被006435警察要求看身份证。周维林无暇多想即掏出身份证给警察看,警察立即说里面坐满了不能进去,周维林返身就往右边去,一则看胡氏三人的案件是否在第六法庭审理,二则要去上厕所。谁知竟被警察喊住称不能过去,看他身份证的警号006435(其后得知是滨湖派出所章所长)、008016与一位便衣声称要传唤,将周维林带上一辆警车驶出法院,疾驰而去。
在车上周维林询问他们三人的身份,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仅开车的006435警察称到地方会给你看的。周维林见他们未出示警官证,担忧安全问题,当即伸手要掏手机拨打110报警,被坐在身体左侧身穿便服之人暴力制止,坐在周维林右侧的008016警察用一手抓住周维林的头发,一手夹脑袋,其后此人用一手的指头接近周维林的眼睛,声称周维林再动就抠掉周维林的眼珠。
周维林被暴力控制后,大声质问二人为何动粗?质问便服是不是警察?便服称自己不是警察,周维林就质问其不是警察凭什么控制其人身自由?
大约在9时50分,警车驶进骆岗派出所。身穿便服的人大声命令二警察对周维林搜身,然后其未进派出所,周维林大声质问他不是警察凭什么下命令?周维林被带进骆岗派出所的讯问室。此室应是专为审讯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而建的,有专门的可以固定双手的铁椅子,四面墙似乎是用海绵里子,外面是人造皮革包裹。
刚进讯问室,这几位警察就要搜身,周维林要求他们出示搜查证,但这些警察声称是检查,不需要搜查证,于是经过一番撕扯争执,警号为006094的警察搜出周维林的手机、皮夹、两串钥匙搜走,放到写字台上。
坐定后,警号006435警察出示了他的警官证,其姓章,名字似乎有天亮二字,是滨湖派出所所长。
在简单的笔录之后,章所长离开,其他警察则在场看着周维林。其实事实非常的简单,周维林刚到法院,尚不知道情况,无任何违法事实,即被“口头传唤”到骆岗派出所。
下午16时许,又来了一位警号006459的警察及一位便衣,便衣再三盘问周维林与哪些外国人来往,周维林回答不曾与外国人来往;其后此人又称周维林将一些事写出来发到外网是违反家丑不可外扬,是不对的。周维林反问中国政府巨资购买外国国债及援助外国,而本国一些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却得不到救助,这让人怎么理解?
最后笔录是这最后两位警察打印完成,并让周维林签字按手印,周维林在笔录的尾部注明两个在法院将周维林带来的警察的警号,并特别注明还有一位自称不是警察的便衣。最后周维林指出笔录未有盖上公安部门的印章,警号006459的警察称未带印章,随后与008016、006094及便衣驾车扬长而去。
此时是下午17时,周维林走出骆岗派出所,大约在下午18时许,周维林将《物品扣押清单》扫描,随后给父亲和儿子做饭。
周维林感慨:合肥市公安局一楼大厅挂有“执法者强”的书法作品,其每每走过,从人行道处望着这几个大字就感慨:警察者,维持治安,依法执行公务而已,而合肥公安要么不作为,要么就是乱作为,几成当权者进行拆迁之工具。以周维林数次被“口头传唤”而言,没有一次有事实根据,更无法律依据,不过是指鹿为马,名为执法,实质上是行绑架之事,其目的就是恐吓周维林,不让他从事维权活动及维权信息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