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星期日

山东莱州访民荆美杰获释后亲口证实在拘留所绝食抗议警方酷刑




(维权网信息员夏飞石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012年5月6日早上八点正,山东莱州访民荆美杰从莱州公安局拘留所获释,八点四十分回到家中。

据荆美杰跟本网陈述事件经过:2012年4月20日荆美杰在家,莱州公安公安来到她家门口,要她开门,荆美杰没有开门,双方在对峙之中,公安给荆美杰家停电停水。之后,公安冒充物业人员骗她开了房门,带到公安局审讯了一夜,于4月21日早上8点半,送入公安局拘留所6号室,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5月6日八点正释放。

据了解,荆美杰被行政拘留15天的理由是“现查明2012年4月11日上午7时许,荆美杰伙同杨桂花、杨振亭、张瑞莲、郝伟英未经允许,在北京国家信访总局门外身穿状衣、手持标语非法集会示威,并在境外维权网发布集会照片及有关信息,向政府施加压力,被莱州公安局网安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

据荆美杰说,她在拘留期间受尽折磨,公安多次提审她,要她承认4月11日在北京国家信访总局门外集会示威是她领头的。由于她拒绝承认,结果遭到报复,被拘留所警方戴上了手铐和脚镣,将她双手和床捆绑在一起,大小便也不解开手铐脚镣。她被迫绝食抗议警方酷刑,却被看管她的狱友强硬喂食。

荆美杰还说,她有心脏病,拘留期间多次要求看病就医,都遭到拘留所警察的拒绝。现在她出来之后,双手由于捆绑时间过长,不能动,而且手腕上有明显的伤痕。



荆美杰手机:15054510357



图1:荆美杰行政拘留决定书




图2:荆美杰手腕上的伤痕(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