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星期五

广州公民徐琳被非法羁押65天


徐琳

徐琳的妻儿

(维权网信息员周月报道)本网获悉,曾在331参与街头举牌支持胡温政改的广州公民徐琳,自44开始被广州番禺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后,54又被当局秘密监视居他处。在此期间,徐琳妻子王女士多次向警方索要有关关押徐琳的法律依据及询问关押地点,但都遭到各种理由回绝,不仅如此,王女士的委托律师王全平、黄宇也在523向涉案单位递交会见申请时,涉案单位以“案件涉密”为由拒绝会见。

女士告诉信息员,她本打算委托律师起诉当局的违法行为,但考虑六四敏感期之后当局可能会释放徐琳,便抱有一线幻想于是暂时打消起诉的念头。如今六四已经过去几日,仍不见当局放人,这令王女士十分气愤,她决定委托律师向检察院起诉当局的不法行径。目前徐琳已经被非法关押65日之久,家属仍无法获知具体关押地点。

律师王全平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监视居住必须在当事人所在居所,如无居所的则由办案单位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限最短一个月,最长六个月。按照刑事诉讼法公安办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办案单位必须通知家属关押地点及关押事由,基于以上几点,当局显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办理程序规定,无疑是变相非法羁押。

本网另外获知,王全平、黄宇律师正在准备诉讼材料,欲在下周三正式向广州省检察院起诉办案单位的非法拘禁行为,希望外界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