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新余法院以《限制高消费令》为吊销李思华护照寻找理由

(维权网信息员屈民泉报道)6月15日,李思华被广州天河边检拦截并被告知是新余公安吊销了其护照后,他当即拨打了新余市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电话。接通了傅长根副书记的电话后,他表示了强烈抗议并宣称将通过诉讼讨说法并索赔损失。6月18日,他向新余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后,19日就被法院上门留置送达了一份《限制高消费令》。公安和法院真正是亲如手足,互动配合得天然默切。

李思华被法院限令“在收到此令后”不得乘坐飞机,不得旅游、度假等等。李思华怒不可遏地说:我们的冤假错案铁证如山法院却知错不改,我们数千万元的商城被人抢夺法院也不管,我有5个十几年前的生效判决法院又不去执行,我的债权和诉权数十倍上百倍于债务,法院却用所谓的区区债务给我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以此来帮助公安补救、完善吊销我护照的非法性。

李思华向法院强调:1.你们今天送达的这个《限制高消费令》,已无法完善公安局两个月前吊销我护照的非法程序;2.早在3月份,你们就向白梅村划了我44万元债权,却至今滞留在法院账上不予偿还我的债务;3.除那44万元债权之外,我在白梅村还有数十万元执行余额,若执行到位就足够偿还我的债务,你们却只执行44万元而刻意让我留有债务余额,其用心何其苦啊!

今天,李思华偶然在其微博上看到两个小五毛对他的攻击,使他相信对独立参选人和维权人士的打压,其互动配合和立体围攻的团队并非只限于公检法系统、政法委系统、综治维稳系统、行政部门和信访机构等体制内成员,甚至也包括无赖五毛等下三烂的地痞流氓。以下是那两个小五毛各发的两条烂微博:

五毛@爱上人权(6月20日16:48和16:51)的两条微博: 1.“李思华是你新钢人吧。我也是,我知道你是不求上进的小混混,在这里还搞什么维权,想起这你人就恶心。不要在网上制造污染了,怎么新余公安不治治这样子的人”。2.“李思华,你欠我朋友的钱赶紧还了。死样的,打着维权的旗号还想跑到外国去,你跑得了吗。不还钱我们找到你,会把你的小腿打断”。

五毛@另是天空(6月20日16:30和16:32)的两条微博: 1.“终于找到你了,把欠我钱还过来。小子跑到网上来瞎捣蛋,吃了没事做呀”。2.“李骗子,快点把钱还过来。要不我天天在网上骂你祖宗三代”。

新余公安或许明知:1.李思华既未非法进入或居留他国,又未持护照招摇撞骗,更没有从事危害国家的任何活动,实体上不构成吊销护照的情形;2.程序上未予告知吊销护照的处罚决定,法院事后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并不能补救完善其程序的违法性;3.李思华的债务是冤假错案造成的,其债权和诉权数十倍上百倍于债务,限制其高消费极其勉强;4.即便限制乘坐飞机也不等同于吊销护照。所以,法院无法补救其吊销护照行政行为的的违法性,五毛就冲上来摇旗呐喊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