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黎明报道) 2012年6月24日,山东临沂暴力强拆受害人刘国慧、王进生用特快专递向临沂市房产管理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依法要求公开:
1、2006年年底向省建设厅上报的2007年拆迁计划。
2、省建设厅关于“《临沂市涑河综合治理项目》拆迁面积为40万平方米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月9日是临沂房管局对刘国慧、王进生所要求的信息公开答复的最后法定期限,本网信息员了解到截至本网发稿时他们还没有收到临沂市房产管理局的任何答复。
对此,申请人之一的刘国慧对本网信息员说:“我们将依法起诉临沂房管局的不作为行为,并要求它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其履行职责,在法定期限内按我们的要求做出信息公开答复。”
谈到临沂房管局为什么宁愿被告上法庭也不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时,刘国慧告诉本网信息员:房管局是在替临沂市政府当挡箭牌。临沂市政府打着“公益事业”的幌子,将山东建设厅和发改委批准的10万平方米的拆迁规模疯狂扩大到60万平方米搞商业开发,采用“取消退休金”,“停止工作”,“不让律师提供咨询”,“以政府红头文件代替法律法规”,出动政府58个职能部门近千人,采用暴力殴打,强取豪夺等卑鄙手段批复强拆我们35户老百姓的房屋。2007年年底,我们58名拆迁受害人曾就临沂市政府超规模拆迁问题上访山东省建设厅,在建设厅的责成下,临沂市房管局就超规模拆迁问题给我们做出的答复是:“……今年年底向省建设厅上报2007年拆迁计划中,该项目拆迁面积为40万平方米,我们已经向省建设厅专门汇报说明……”。
很显然这个答复等于已经承认临沂市政府违法拆迁,因为山东省建设厅明文规定,上报批复的拆迁计划规模不会超过上一年度的批复面积,也就是说建设厅已经批复此项目10万平方米的拆迁范围,绝不会在批复第二年增加40万平方米,否则建设厅就是违法行政。
刘国慧说:“因为考虑到房管局会拒绝接受,我们在距房管局只有百米的邮局用特快专递邮寄给他们。临沂房管局收到我们的信息公开申请书好像拿到一个烫手的山芋,邮递员用了4天时间3次投递,房管局才迫不得已予以签收,其中前两次投递房管局竟然无人签收,让人贻笑大方。”
附刘国慧寄给房管局的信息公开申请书邮递跟踪查询情况:
处理时间 处理地点 邮件状态
2012-06-24 13:11:00 临沂市沂州路邮政支局 收寄
2012-06-24 16:12:00 临沂市沂州路邮政支局 离开收寄局
2012-06-24 21:37:57 临沂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国内进口
2012-06-24 21:38:05 临沂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国内进口
2012-06-24 21:39:54 临沂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国内出口
2012-06-24 21:56:54 临沂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留存(待验)
2012-06-24 21:57:03 临沂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留存(待验)
2012-06-25 06:25:54 临沂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留存(待验)
2012-06-25 08:45:44 临沂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罗庄营投部
2012-06-25 10:28:05 罗庄营投部 安排投递
2012-06-25 18:33:00 罗庄营投部 未妥投
2012-06-27 09:22:00 罗庄营投部 未妥投
2012-06-28 19:41:00 罗庄营投部 投递并签收
刘国慧电话 :155642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