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赵小明报道)刘福堂素有生态斗士的称号,是海南省森林防火办前主任、省政协委员、民革海南副主委,因为护林及环保而敢言直谏,所以得罪了海口的一些利益集团。2012年年6月,海口当局以刘福堂自费出版其所撰写的讲述环境的著作《绿色的梦》 、《生态斗士刘福堂》、《天地良心》、《海南泪》等无书号及使用香港书号(共计印刷1.8万册)为由,将其控罪。
海口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2年7月20日对其予以刑事拘留,8月13日将其正式逮捕。今日获悉,刘福堂案将于10月11日上午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1号庭开庭公审。刘福堂亲友称其为因言获罪。
此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快报》调查记者刘虎长期以来一直关注此事件的进展。杭州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范忠信表示:“公民本来 就有言论和出版自由!印书必须审批的法律是违宪的!”著名维权律师周泽认为:“如果就是送给朋友,或受赠者支付一定成本,不应以经营行为论,非法经营更无从谈起。”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