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吉林维权人士田野拘留所里绝食6日,生命垂危




(维权网信息员沈钧报道)103031日,吉林多位上访维权人士致电维权网信息员:吉林省维权人士田野,被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访民成立中国公民维权同盟,散发《致中国上访维权公民的公开信》等原因,于1026日深夜被行政拘留15天,关押在长岭县拘留所。自被拘留之日起至今,田野已经连续绝食6日,以此抗议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其非法拘留。据知情人介绍,日前田野身体异常衰弱,生命危在旦夕。

据知情的上访维权人士介绍:田野是一位热心帮助他人的义士,他所认识的访民一旦遇到困难,都愿意主动帮忙。今年六四期间,田野因在北京南站解救其他访民(其中一位是60多岁的妇女)挺身而出,被截访的保安殴打,并被关押在九敬庄和吉林省设在北京的黑监狱,为了保护他人,自己放弃多次能够逃脱的机会,因此访民们都愿意和他一起上访维权,推举他为维权代表之一。

这次田野被吉林当局非法拘留后,在拘留所绝食多日,仍不忘关心其他访民的安危,通过各种途径打听是否有其他维权代表和自己一样被拘留。

吉林的上访维权人士们不禁质疑:被各级政府欺压的访民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当局却以“成立中国公民维权同盟”属违法行为等罪名,来拘留维权代表,是当局违法?还是访民维护合法权益违法?

吉林维权人士田野后援团向有关媒体呼救,希望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田野的生命安危,避免其被当局继续迫害。

附:长岭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公(字)决字(2012)第35
    
被处罚人田野性别,男。出生日:19620417,身份证号220722196204175.现住长岭镇,工作单位,无。
现查明20128月份以来,田野等人欲煽动串联吉林省访民在长春举行集会游行活动,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但田野本人未听取公安机关的教育训诫,尤其在918涉日敏感日期间,积极组织相关访民成立中国公民维权同盟组织,制作散发《致中国上访维权公民的公开信》,亲自安排骨干人员到长春/吉林/通化/松原市等地区,煽动访民签名,组织串联策划煽动全省访民到北京进行集体访,给党委和政府施压,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现决定给予田野行政拘留15日,履行方式: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送拘留所执行拘留,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松原市公安局或长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处罚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

201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