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周泽、张磊律师就申请游行不许可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


(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周泽、张磊律师为抗议贵阳黎庆洪案二审不开庭,申请组织30人游行示威,被贵阳警方驳回,二人向贵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被驳回,在9月12日贵阳市政府给二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写着:维持贵阳市公安局的不予许可集会游行示威决定,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可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月24日上午,周泽律师与张磊律师一起到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状,法院一直未予立案。

10月8日上午,周泽律师接到贵阳市乌当区法院电话,说对周泽、张磊律师 起诉贵阳市公安局不予许可申请组织30名法律人游行示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将给周泽律师邮寄裁定书。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