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

曹顺利等百余名维权者到外交部要求信息公开




(维权网信息员齐迹报道)1018日上午,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等一百余名各地维权者到外交部新闻办,要求外交部公开明年10月份在联合国会议上做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这是曹顺利等人第十一次向国务院新闻办递交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遭拒后,首次向外交部新闻办递交信息公开申请。

据曹顺利介绍,今天到达现场参加行动的人有一百多人,中午11点多钟,大家正在汇集报名表,已经有一百多人填写了报告表,表示愿意参加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并希望外交部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虽然现场有警察监控拍照、警车巡视,但警方并未直接对参加行动人员进行骚扰。曹顺利表示,外交部新闻办已经有两名工作人员出面接待,称会接收大家的信息公开申请和填写的表格,并将依法给出答复。

今年的925,曹顺利等各地维权者通过维权网发布了《申请外交部信息公开意见稿》,引起维权界的广泛关注。

曹顺利: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因发起北京维权之旅,曾带领访民前往国家新闻办示威,要求新闻办给予访民合法上访的权利,曾抗议北大教授孙东东有关访民是精神病者的言论,于2009410被以毁坏财物罪劳教一年。2010429被派出所以毁坏会议室玻璃为由行政拘留十天,之后又以“毁坏财物”为由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多年来,曹顺利一直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尤其关注上访维权群体的生存现状及诉求,针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交《人权行动计划书》,两次被劳教,多次被行政拘留,常常受到监控和软禁。

附一: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国家外交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
法定代表人:杨洁篪      职务:    部长

申请事项:

200926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一轮“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次会议提交了中国的《国家人权报告》。根据《报告》,外交部成立了近30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组撰写《报告》,并征询了20家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外交部网站上征求了公众的意见。

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日程安排,中国政府将在201310月向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十七会议提交《国家人权报告》并接受审议。

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三条申请外交部向申请人公开下列信息:

1200926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一轮“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提交了中国的《国家人权报告》,起草和编写此《报告》的工作组成立的时间,工作组成员单位代表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人权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2,在撰写此《国家人权报告》过程中,工作组曾召开的会议,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讨论的议题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组成员单位向外交部提交的资料和报告的目录;30家非政府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此《国家人权报告》在外交部网站上公布和撤销的时间;
4201310月《国家人权报告》起草和编写的工作程序,方法及具体的日程安排;
5,邀请参加起草和撰写工作的政府机关和非政府组织的名称,相关部门和组织代表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人权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申请的理由和依据:

附二: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交部:

20081210国际人权日,一些上访维权人员曾向外交部递交一份申请书,及他们填写的《上访维权人员人权状况调查表》。要求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报告》的起草和编写进程。外交部办公厅在1218作出答复。(见附件1

当初我们提出申请时,曾希望政府重视和改善上访维权群体人权状况,解决上访维权问题。但是让人感到意外和遗憾的是,自提出申请至今约四年的时间里,这一群体的人权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和提高,反而不断恶化,一些当权者对这一群体的打压和迫害更加肆虐和惨烈。

20092月,中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第89段认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人权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在101段和102段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继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人权法治教育,加强公民意识”,作为政府人权工作的目标和承诺。

根据外交部的2008年12月18日的答复,上访维权人员自2009年1月,曾多次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申请书,国务院新闻办对我们的申请不予答复,反而放任大批警察和警车守在门口,对前去递交申请书的人进行抓捕和非法拘押,20126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布了第二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年7月1日,上访维权人员向国务院新闻办递交和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国务院新闻办依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的信息,尽管我们自7月25日,每星期一下午2点至5点都去新闻办门口等待与他们交涉,等待他们的答复,但是,新闻办至今置之不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中国两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起草和编写《国家人权报告》的工作组成员。但在实际中却如此缺乏人权意识,拒绝依法行政,藐视和剥夺公民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藐视和拒绝执行国家法律和自己牵头制订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上述违法行为和出尔反尔的做法,说明了政府的这两部人权文件只是写在纸面上,在实际中收效甚微,没有起到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作用。

同时公安部门对国务院新闻办的违法违纪,出尔反尔的做法无能为力,却不断的寻找借口,制造事端,抓捕,非法拘禁,监视向外交部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申请和表达诉求的人,自20081210,向外交部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申请书和表达诉求的人中,至少有60人被判刑,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其中5人在此期间两次入狱。3位被判劳教,不认罪的人受到酷刑。

20091142012813,警察拘禁和抓捕两位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申请的人,还收缴了两人携带的《上访维权人员人权状况调查表》共计655份。以此掩盖上访维权群体的人权状况。由于公安部门的干扰,尤其是对提交和收集《调查表》的人进行抓捕和判刑,我们难以对《调查表》进一步细化,难以对这一群体经历的酷刑,非法拘押,有罪不罚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以此全面具体的反映这一群体的人权状况。

按照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确定的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的日程,外交部在20137月份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提交《国家人权报告》,在201310月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将审议中国政府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通常情况下,各国在接受审议一年前,开始收集资料,并筹备起草和编写工作。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第15a)段明确指出“鼓励各国通过在国家一级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广泛磋商,准备《国家人权报告》资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A/HRC/6/L.24文件明确规定了“准备普遍定期审议资料的一般准则”;

中国政府第二部《国家行动计划20122015年》第二,(七)指出 “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应该通过多种方式与公众交流,了解公众的意愿,征求公众的意见”。二,(五)“要求推进政府办事公开”。

根据上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述文件和第二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上述内容,上访维权群体,向外交部提出下列申请事项,以此继续揭示和改善我们的人权状况。

1.接纳上访维权群体加入《国家人权报告》的起草和编写进程;在外交部将《国家人权报告》提交给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前,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专门人员每月定期以适当的方式与上访维权群体进行对话和协商,每月定期接收上访维权人员填写和收集的《上访维权人员人权状况调查表》,将《调查表》和各政府部门长期积存的上访维权案件,作为编写《国家人权报告》主要信息来源。

2.在外交部将《国家人权报告》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前,安排上访维权群体与参加起草和编写《国家人权报告》的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公安部,监察部,最高法院,国家信访局,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的代表协商,讨论。查明和研究这些部门长期积存的上访维权案件及久拖未决的原因,并规划,制订合理有效的措施和政策,解决长期积存上访维权案件。
3.通过协商和讨论,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上访维权,腐败,维稳工作列为《国家人权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国家的优先事项。以此真实全面的反映上访维权群体及中国的人权状况。并作出承诺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4.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一),(二),公开与《国家人权报告》相关的信息。(具体申请后附)。

近二十年不断膨胀和蔓延的贪污腐败,不仅给国家的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使政府失信于民,也给中国的人权带来了灾难。因为某些当权者的私欲,一些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土地,失去了工作和社会保障,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有些上访维权的人变成了维稳的对象和不稳定的因素,几度含冤入狱,失去了自由,尊严和健康。

目前,上访维权群体的人数多达上千万,超过世界约100个国家的人口,占中国成年人口的1%。近几年有些地方和部门的上访案件有增无减。维稳手段不断肆虐,维稳人员不断庞杂。这个群体的人权状况不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也阻碍国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断增长的维稳经费,让一些政府的财政不堪重负。

很多人上访维权过程中被任意的判刑和劳教,被任意的截访,绑架,投入私牢,并且忍受虐待和酷刑,是近几年媒体和社会关注的主要人权问题之一。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召开维稳会议,下发文件,解决上访问题,从党的中央部门到各地的街道和乡镇政府,都设立了维稳机构。

20092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审议中国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20094月,中国发布第一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上访维权群体的人权状况却不断恶化,特别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等政府部门继续有法不依,藐视法律和公民的权利。其主要原因是参加起草和编写两个人权文件工作的单位和组织,没有客观真实的反映和评估这一群体的人权状况,司法和行政部门对侵害和剥夺这一群体人权的行为,没有依法及时的禁止和严厉的惩处。反而进行怂恿。同时,一些当权者对帮助和关心这一群体的人士进行威胁和打压。以此掩盖这一群体存在的人权问题。

因为受经济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这个群体大部分人员没有机会和能力向政府和社会表达自己的人权诉求,揭示自己的人权处境和经历,一些人因为受到当权者的恐吓和威胁,没有勇气和胆量揭露当权者的罪责,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本应该是政府关注和保护这一群体的理由,但实际上却成了一些当权者对这一群体进行藐视和剥夺的基础。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起草和编写《国家人权报告》过程中坚持公开和透明的原则,与人权受到侵害的上访维权群体协商和对话,客观具体的反映这一群体和中国的人权实况,是解决中国人权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的先决条件

我们希望,通过《国家人权报告》起草和编写,通过与上访维权群体的协商,讨论,普及人权知识,提高这一群体,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维稳人员的人权意识,遏制一些当权者的腐败,维护上访人员的权益,使维稳工作在法治范围内进行。今后为上访维权提供一个安全自由的社会环境,防止一些当权者以维稳为借口,对这一群体进一步的打压和迫害。

希望外交部对我们的申请作出回应,并将这一申请看作这个群体的共同呼声,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个别诉求。


附件:
1 20081218外交部办公厅的答复;
2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一轮普遍定期审议,联合国192的会员国编写《国家人权报告》程序和方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