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江西维权人士李思华因揭露强拆遭非法传唤5小时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12141830左右,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在自家楼下,突然被4名便衣人员挟持,要传唤他去派出所走一趟。李思华向他们要传唤证,便衣人员在黑夜中用微弱的手机亮光照着传唤证晃了一下,说到了派出所就给他。李思华强调现在不给就不去,但寡不敌众,还是被强行塞进了汽车。

李思华被带到了所在辖区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北湖路派出所审讯室,搜身后被强按在审讯椅上。李思华要求出具传唤证和物品扣押单,并要求封存手机和钥匙。因为他一次次被关“黑监狱”时,被扣押的手机内存信息曾经被删得干干净净。今年225日他被关黑监狱时,随身钥匙被收缴,家里就进了特种“贼”。审讯人员拒不给他传唤证,说他在维权网上发的警察闯入钟带根家介入强拆,并打伤人的报道诽谤了警察,可以口头传唤他。他被询问:1.钟带根的事与你有关吗?你凭什么去管?2.警察是去他家搜查爆炸物品,你为什么说是介入强拆?3.你说警察打伤了人,是你亲眼所见吗?4.你知道虚假报道是诽谤犯罪吗?

李思华一口咬定要传唤证并封存手机和钥匙,否则,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审讯人员问:你为何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李思华说你们连传唤证都不敢给我,我若配合你们,也就是配合了你们的违法办案,并放弃了我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你们不守信用,强拉我上车时说到了派出所就给我传唤证,现在又说口头传唤。

审讯人员说,你关于警察介入强拆的报道还没删除,你的诽谤影响还在存续,所以,对你适用口头传唤。但是,警察并非在所谓违法现场传唤李思华,并且他们明明将传唤证向李思华晃过一眼,说明他们开具了传唤证,只是不敢提供给李思华。李思华早就经历过这种场面,知道他们只是开了个用来打照面的假传唤证。按照公安机关办案规则要求,传唤证必须一式两份,办案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由被传唤人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后,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审讯人员却只拿附卷给李思华看,强调这是要入卷的,不能给被传唤人,可见他们传唤李思华心里是多么的虚弱。

今年14日,也是在这个北湖路派出所,李思华也遭遇了5个小时的被关押审讯,也是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是清一色的便衣,既不出示警官证,也不告知姓名警号。今年225日,李思华从泰国回来,在机场被3名便衣挟持到新余,被关押审讯48小时,也没任何法律手续。

12142340分,在僵持了5个多小时而没做成笔录之后,李思华被释放回家。他说,警察可以任意抓人关人、搞非法拘禁,这是极其恐怖的。对于无法律手续的所谓审讯,我一概不予配合。否则,就是放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就是纵容警察任意抓人关人。我们捍卫人权,对18大的期待之一,就是免遭随时可能被警察带走的恐惧,免遭黑监狱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