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

湖南省双峰公安为防老太上访而将其列为网上追逃犯(图)




(维权网信息员许峰报道)今天(12月26日)本网信息员接到湖南双峰县永丰镇的老太太朱秋秀(68岁)儿子投诉,说自己母亲因含冤上访,今年11月份,双峰公安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现在老人有家不能回,四处躲避。公安给其母亲罗列的罪名是:故意损坏财物罪。



2010年,因为家庭纠纷,朱秋秀等人和大哥朱铁生起了冲突,朱秋秀等人随即打坏了大哥的房屋。其实这是很小的事情,第二天,经过村支书的协调,朱秋秀也赔偿了大哥4000元钱,对方也将房屋修葺好了,事情本来也就了结了。



2011年,朱秋秀因不满被侵权而上访,这惹恼了当地公安部门,于是双峰公安局将朱秋秀打坏房屋的事情定性为故意损坏财物罪,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损坏财物罪要达到5000元的损坏额才能立案的。在2011年,打坏房屋已经一年多了,双峰公安局不惜通过双峰价格鉴定中心,对朱秋秀打坏的房屋进行核定,但结果核定只有4900多元,不足5000元。4900元,还不够5000元的立案标准,于是双峰公安又找到了娄底市价格中心,再次做了鉴定,这次变成了5000多元,几处损毁的地方都有了变动。朱秋秀不服,双峰公安由领导带队,到长沙的湖南省价格鉴定中心再次鉴定,又变成了7000多元。 



朱稳气愤地说,事发两年多了,朱秋秀打坏房屋陪了钱,在房屋也修葺完好的情况下,公安做了三次价格鉴定。双峰公安这就算是将朱秋秀的罪名给定了。只有几千元的小纠纷,双峰公安竟然成立了专案组来调查,为的就是打击报复朱秋秀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