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

山东临沂拆迁受害人向省政府复议建设厅不作为




(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元月6日,山东临沂拆迁受害人刘国慧 、王进生通过特快专递向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1、山东省建设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公开他们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属行政不作为;2、责令山东省建设厅履行法定职责,即公开他们所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据了解,20076月始,山东临沂市政府打着“公益事业”的幌子强取豪夺,将省建设厅及发改委批准的“临沂涑河治理项目”10万平方米的拆迁规模疯狂扩大到60万平方米,采用“取消退休金”、“停止工作”、“不让律师提供咨询”等各种卑鄙手段,出动政府57个职能部门近千人实施野蛮暴力强拆。刘国慧、王进生等不同意“自愿”签订违法拆迁协议的70多户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老百姓,被强行列入拆迁范围。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和安置的情况下,他们家中遭到暴力强拆,财产被洗劫一空。

6年来,刘国慧、王进生等被拆迁受害人不断到有关部门控告起诉临沂市政府的违法暴力强拆行为,他们无数次地希望而至失望而归,不断奔波在济南、北京各有关部门之间。
     
20121130,刘国慧、王进生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九、十一条之规定,向山东省建设厅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1、临沂市房产局2006年年底向省建设厅上报的2007年拆迁计划;2、省建设厅关于《临沂市涑河综合治理项目》拆迁面积为40万平方米的批复
      
2012121,山东省建设厅签收了刘国慧、王进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刘国慧、王进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规定,刘国慧、王进生依法向山东省政府提起了复议建设厅不作为的申请。

据统计,6年来刘国慧和王进生向各级政府和中央领导发出2000多封控告求助信,20多次起诉、复议山东省和临沂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和违法行政,所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都被枉法裁决和拒绝立案受理。

刘国慧和王进生的遭遇充分证明中央宣称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的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