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

“维权网”声明:广州当局应立即释放抗议朝鲜核爆污染的维权公民





我们获悉:截止2月25日,已经核实因参与“2.23”广州街头反对朝鲜核爆炸污染的维权人士,被广州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拘留了4人,其中张圣雨、刘远东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关押在越秀区拘留所;徐琳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关押于番禺区拘留所;刘云云被拘留具体时间不详,关押于海珠区拘留所。“维权网”对广州当局公然打压宪法明示的公民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和环境保护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广州当局立即释放被拘留和关押的维权公民。



2月12日,朝鲜独裁政权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悍然进行了第三次核爆炸。据周边国家随后对空气监测的数据显示,在空气中发现多种不寻常的放射性元素。于是,许多周边国家民众自发掀起了反对朝鲜核爆炸污染的游行示威。连日来,中国各地的维权人士也纷纷上街举牌抗议朝鲜违反联合国决议,进行核爆炸,造成核污染,危害世界和平;同时向市民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与维护和平的理念。



2月23日(星期六)上午,广州民主维权人士郭春平、徐琳、孙德胜、袁奉初、张圣雨、张茂中、黄敏鹏等人在广州天河城广场拉横幅抗议朝鲜第三次地下核试验,横幅上书写“NO 核污染”、“反对核武、反对独裁”、“抗议朝鲜核试验、停止援助小流氓”、“要和平不要核武”等内容,表达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保护环境、反对独裁的意愿。当天下午他们转到人民公园继续举行集会示威和宣讲活动,结果遭到警方的抓捕。



23日下午2点40分左右,参加抗议朝鲜核爆炸示威者孙德胜突然给广州隋牧青律师打电话说,他被国保抓住并殴打,正向某处押送,电话到此突然中断。另一名示威者郭春平给广州著名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发出手机短信:“我们全被控制了。”郭飞雄随后打电话过去,但他的手机关机了。后据了解,当日至少有郭春平、徐琳、孙德胜、袁奉初、张圣雨、成秋波、黄敏鹏、张茂忠、染香姐姐、刘佳佳、刘远东、王爱忠、卓协、缘才等14人被警方抓走关押,其中孙德胜、郭春平、王爱忠等人还遭到警察殴打。到25日,除了张圣雨、刘远东、徐琳、刘云云等四人被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拘留外,仍有多人被关押。



广州维权律师隋牧青、吴魁明、刘正清、闻宇、王红杰等人,于23日晚上闻讯赶往广州人民公园附近的广卫路派出所及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分局等地,依法要求会见被关押的维权人士,均遭到广州警方以“不方便透露情况”或“不知情”为借口的推诿和阻止。



广州一批维权人士针对朝鲜核爆炸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中国公民的健康和国家安全,本着保护公民环境权、生存权及和平发展权的愿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于周六休息日走上街头抗议核污染,向公民宣传环境保护法规知识,非但没有受到尊重和保护,反而遭到警方的抓捕、殴打及拘留,并且警方还违法阻止律师依法会见被关押者。广州警方的如此行径,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第二十八条“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也违反中国政府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第 5 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 和平聚会或集会”; 第 12 条“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 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同时也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还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广州警方抓捕、殴打、拘留抗议核爆炸污染的维权人士的行为还与中共十八大之后新的中央领导一再强调尊重宪法与落实宪法的讲话精神相违背,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国策相背离。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广州抗议核爆炸污染被关押的所有维权人士。对被殴打和拘留的维权人士进行及时救护,给予国家赔偿;



二、严肃追究那些肆意践踏宪法,侵犯公民权利的警务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三、尽快启动以兑现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承诺,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为中心,以“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为手段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真正走上持久稳定的文明发展之路。



维权网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