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

上海市民为抗议警方的非法绑架拘禁申请游行示威




(维权网信息员华新报道)上海资深民运人士杨勤恒遭到上海公安局警察野蛮殴打及非法拘禁事件,激起了上海民运人士、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访民群体的极大愤慨。经多日酝酿,由上海民众代表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示威的申请,预计在本月16日就杨勤恒被殴打进行示威游行。

附:上海市民游行示威抗议申请书内容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贵机关提出以下游行申请。

游行目的:抗议上海普陀区公安分局警员绑架、非法拘禁,抗议普陀区宜川新村派出所郁家杰(音)所长殴打无辜公民。

今年32日上午,上海公民杨勤恒先生,在家门口被一伙便衣人劫持至宜川新村派出所非法拘禁。其间,自称为该所所长的郁家杰(音)在两名联防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杨勤恒先生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殴打及辱骂!

时至当晚1930分,杨勤恒先生才获准离开,遭非法拘禁达10小时!

事后,34杨勤恒先生及24位公民联名向上海市及中央各级公安、检察和人大机关发出《控告信》,对自称公安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强烈抗议。但时至今日,尚未有回复。为了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向贵机关提出游行申请,以敦促相关国家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此案件。

游行示威地点及路线:上海市人民广场人民大道,从东至西(西藏路口与黄陂路口间)往复行进。集合地与解散地同此。

游行方式:沿街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并且,依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人保证在游行示威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行队伍不进入国家机关。
二、申请人请人民警察维持游行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三、申请人组织的游行人员均是中国公民。
四、和平游行,和谐游行。
五、游行队伍有组织、有纪律地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不影响交通秩序。

标语:
一、反对暴力,反对执法违法
二、反对警察打人
三、依法治国,依法治警
四、严惩打人凶手
人数:五百以下。

起止时间:201331610201331612
负责人:杨勤恒,男,电话  13167067718
张汝儁,男,电话;13564390294
汪建华,男,电话  1358598422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持游行沿线秩序,防止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混入扰乱游行队伍。

以上申请,请批准。

发起人  张汝儁
申请人  杨勤恒,张汝儁,汪建华

20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