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释后的黄文勋说:在整个被拘留期间,深圳警方严重程序违法,暴力执法,做出了多项侵害人权的行为。
首先:据传他没有向他出示警官证,也没有出示传唤证,并不允许他通知自己的家人和律师,在传唤超过了24小时后,才又决定对他实施“行政处罚”拘留十天。
在福田拘留所里,试图让他在写有“轻微精神病”的文件上签字。在十天的拘留期间,多次被殴打,还强行带上手铐铐在铁栏上进行惩罚。还勒伤了他的脖子,并使他一度窒息。
拘留期满后,还找人故意对他做笔录,使他在晚上八点才得以出拘留所。
黄文勋电话:1341458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