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河南李冬青被以“扰乱北京天安门地区秩序”拘留10天(图)




(维权网信息员疾风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36,河南省新乡市李冬青访民被新乡市公安局以 “扰乱北京天安门地区秩序”拘留10天,从35315止。

据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开给李冬青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说,李冬青,女,生于19651月。现已查明,35日上午,李冬青到北京天安地区非正常上访时被工作人员截获,李冬青扰乱北京天安门地区秩序。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陈述,北京市公安局训诫书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某条某款规定,现决定给予李冬青拘留证10天的处罚。

李冬青认为,自己依法信访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未违反国家任何的法律法规,更未扰乱天安门地区的秩序,河南警方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完全是对自己依法到北京上访的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