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四川尘肺病人递交行政起诉书,要求政府公开赔付信息(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417,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的尘肺病人代表罗林华、袁祖贵、宋贵军、孙加奎再次向泸州市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起诉书,要求江阳区政府公开2009年与安徽凤阳县相关部门就尘肺病人赔偿问题达成的协议、记录、备忘录以及赔偿金额的分配等信息。

2003年至2008年,江阳区100多农民工在安徽凤阳县石英砂厂打工,因工作原因经常接触呼吸二氧化硅粉尘,致41人患上了尘肺病。2009年,返乡患病的民工开始发病,并逐渐有人死亡,民工找到政府,江阳区副区长钟华贵、司法局张局长以政府的名义,与凤阳县石英砂厂以及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尘肺病人赔偿问题,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但民工并不知协议的具体内容,只是尘肺病人分别得到了3万元、6万元、9万元的一次性赔付。这些钱,对尘肺病人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几年来,很多尘肺病人因无钱医治,相继死亡。王世柱、浦修贵、唐开荣等病人早已经是债台高筑、家徒四壁,挣扎在死亡的边缘。

去年以来,尘肺病人要求政府公开2009年与安徽凤阳县相关部门签订的赔偿协议的具体内容,江阳区政府搪塞、敷衍,甚至置之不理。尘肺病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同样打太极,不予正面回复,要么说在找政府调解,要么说政府人员在开会,没时间。面对一天天加重的病情,尘肺病人叫天不应,呼地不灵,但还是寄希望于法院,希望法院秉公断案,公开江阳区政府与凤阳县相关部门签订的赔付信息,为尘肺病人进一步维权提供依据。

尘肺病人朱孝成电话 1379574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