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维权人士罗勇泉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传唤




(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42上午9点多钟,广东维权人士罗勇泉接到其母亲电话,说公安局有事找他,叫罗勇泉去公安局。罗勇泉应约到达公安局后,被警方告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其传唤,但并未给他本人传唤通知书。

据获得自由后罗勇泉说:上午10点,我到达南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四名国保一见我的面,把我带进一中队办公室。然后,就收掉我的手机,记下我的手机号码以及手机上访民的来电与短信。

之后,开始问话,大致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去年收了七千元人民币西联汇款和今年一月份收了一千元人民币,共值八千元人民币,是什么人什么单位给我汇的钱?
我回答说:七千元是维权网给我的稿费,我去年曾经给维权网写稿,你们也知道的。一千元人民币是香港一家诗歌刊物发给我的稿费。我投了5首诗歌,他们用了3首诗歌,都是爱情,抒情类,与政治无关。
二,问我有还没有与国内境外民运人士来往以及参与活动?
我回答说:没有,我不和有政治背景的民运人士来往,也不参与他们的活动。
三.问我手机上收集访民的资料做什么?你有没有收过访民的钱?
我回答说,我想建立一个访民的资料库。用来写稿,投稿用的。我没有收过访民的一分钱。

随后,一位姓叶的大队长说,对我有三点要求。一是不能参与政治方面敏感的事件,少和国内外与政府对抗要颠覆国家政权有关的人士来往,最好不要来往。
二是有些钱是不能收的,否则会有麻烦。
三是,你在维权网上给访民写报道,要客观真实的,不能造假。这些上访的访民有些可能是有冤情,有些可能是无理取闹。你只是从电脑和手机收到访民的资料,如果真的是有冤情的,我拿你没有办法,我们公正办案。如果你只听一面之辞,没有到实地调查取证,就上传到网上,给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你就有麻烦,你将会面临5年的监狱之灾。可能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访民用假的消息骗你呢?100份访民的报道,如果有一份是造假的,出了事,我就找你,你就要负起连带的责任。所以,我奉劝你一句,你最好就不要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件,免得麻烦。因为,你无法分清访民到底有没有真的冤屈。

最后,这位拿来审问记录要我签字,给我一份传唤通知书要我签字,我签名之后,看到传唤的理由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传唤时间从上午10点至下午1351分。我当时要求将传唤通知书给我,却被国保拒绝。

当日下午约15点钟,罗勇泉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