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3月18日下午三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办事处西上谕亭居委会居民陈启文一家三口获得自由,离开被关押了八天的位于南昌市湾里区的梅岭宾馆216房间,回到自己的家中。
陈启文的妻子叫洪华南,他们的儿子只有五岁。
3月3日晚上八点多钟,陈启文一家三口在南昌上了T66次火车,准备到北京上访。在火车还没有启动前,陈启文一家三口被西湖区信访局局长高国南带领的近20人从车厢内拖下车,洪华南被人用衣服包着头后毒打,身上多处被打伤,还被打断一颗牙。
陈启文报警,警察很晚才到现场。去后也不闻不问。警方把陈启文一家人带去做询问笔录,却不把打人凶手带走。西湖区公安局法医室虽然给洪华南验了伤,但至今不给洪华南验伤报告。
3月8日,陈启文一家三口再次上火车,9日到达北京后,在离中南海大门100米的地方被北京警方控制后送进马家楼。
9日深夜十二点后,陈启文一家及另外四位访民被西湖区当局租的一辆北京(京B10027)客车押回,押送的黑保安有十一人,都很年轻。在车上,他们的手机被收走,不给饭吃,不准上厕所,十五个小时,只给他们每人一桶方便面吃,不服从控制的人还被打骂。
10日下午六点多钟,陈启文等人到达南昌。接着陈启文一家人被关进梅岭宾馆。在梅岭宾馆被李力(中共西湖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万海(西湖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等六人控制。
据陈启文讲,进京上访是控告三件事。一是2005年12月份陈启文的妻子洪华南在南昌市第三医院生了一个女孩,不到二十天孩子生病又住进该医院,八天后孩子被送到福利院去了,至今这孩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后经法院判决,孩子的失踪与南昌市第三医院无关,南昌市第三医院赔洪华南精神损失费一万元。陈启文对判决不服。二是2010年陈启文所在单位南昌市赣江纺织厂改制,却不给陈启文买养老保险。三是2010年9月份因上访被警方非法拘留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