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天津上访维权者于凤青在天安门跳金水河被带走




(维权网信息员杭慕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013年3月29日天津市武清县医疗事故的受害者于凤青,在天安门跳金水桥抗议司法腐败。

于凤青因腿部骨折在天津武警医院就医,手术时医生把钢钉错打在非骨折部位,造成医疗事故,致于凤青肢体残疾。年富力强的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养家糊口却成了困难。几年来于凤青找遍了天津、北京的有关部门,没有一个答复。

今年两会3月12日于凤青在天安门撒传单抗议司法腐败。被接回天津后,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做出了对于凤青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3月22日被释放的于凤青要求到天津市东丽区法院阅卷。公安武清分局派出两名公安干警同去东丽法院协调阅卷事宜。而东丽区法院的案件承办人权欣拒绝阅卷。判决已数年过去,当事人于凤青见不到判决书,就连阅卷的权利也被法官剥夺。面对这一事实,处罚于凤青的公安机关也无言以对。走投无路的于凤青迫于生活压力,无法面对家里父老妻儿,愤怒之下于29日跳金水河自杀,以死正法。被天安门分局抓住送到马家楼,于凤青要求见东丽区法院法官权欣依法阅卷,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也被剥夺了。

现在被警方带回天津的于凤青不知将受到何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