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七一因“重点人员”被警方扣押(图)




(维权网信息员孙海涛报道)71,维权人士尹旭安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地铁站遭遇到编号052333警察(以下简称警察)查验身份证。尹旭安当即表示自己是上访人员,身份证被户籍所在地大冶市保安镇政法委书记柯光明抢去一年多,去派出所重新办身份证时,一直不给办理。拿出在火车站制证点办理的临时证件,警察照身份证号码输入后,马上向110中心汇报:在长阳地铁站发现一名重点上访人员,并且将尹旭安扣押。

尹旭安当即质问警察自己有没有违法犯罪,及任何过激行为,当得到否定答复后,尹旭安接着质问查验完身份后,为什么不让离开,还要限制人身自由。而且,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警察答复现在是非常时期(七一和新疆七五事件期间),属于敏感时间,再加上尹旭安又是重点信访人员,上面交待必须扣押,不然不好向上面交待。

尹旭安马上将自己的境遇及时向关注人权的律师王宇、唐吉田、谢燕益及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和林明洁,诗人王藏发出,请求关注及呼吁。

接着,警察请示准备把尹旭安交给属地长阳派出所,但尹旭安认为此种做法违反政府依法行政,不能仅因所谓的“重点”上访人员,在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就可以任意剥夺公民出行的权利,并且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乱用公权力伤害守法公民,北京警察作为平安北京的守卫者,更应做出表率依法行政。在尹旭安的交涉下,警察在请示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后,把尹旭安带到警务室,打开公安网仔细核对。尹旭安发现自己被政府公安网络上列为五、六种重点人员:信访、治安、违法犯罪、政治核心区及其它等等。

尹旭安再次提出抗议,要求马上恢复人身自由。警察见此情况,第三次向上级汇报,得到指示后,说马上来所长想和尹旭安本人谈,并且认为尹旭安居无定所,没有身份证,从安全角度来说,准备把尹旭安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或让地方接回去。

大约三十分钟后,来了一位自称是所长的警察,询问尹旭安上访情况后,说可以让尹旭安离开,但要检查尹旭安随身携带的包,特别是相机。尹旭安当即表示如需检查必须出示搜查证,否则自己有权拒绝。而且就此事向律师咨询,得到一样答复后,更加坚定决心。并且声明,如没有搜查证,拒绝违法检查,就是不放尹旭安离开,也不会向违法行为低头。坚持了十几分钟后,在没有检查的情况下,并在警察请求不要在地铁站坐地铁的情形下,尹旭安离开了长阳地铁站,完全恢复了人身自由。

出门时,警方说尹旭安有立功机会,让尹旭安提供一些他们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但尹旭安对此置之不理。

尹旭安到民政部门反映选举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