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

杭州市维权人士朱瑛娣诉公安局不败而败(图)



(维权网信息员江啸天报道)719,因祖屋被抢而走上维权之路的杭州维权人士朱瑛娣收到了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寄来的行政判决书。根据中国大陆法院对行政案件判决的司法惯例,老百姓总是不败而败。也就是说,老百姓纵然有千万条胜诉的理由,法院的判决总是让老百姓败诉。这在中国大陆,无论是从黑龙江到海南岛,还是从乌鲁木齐到连云港,纵横万里,概莫能外。所以,朱瑛娣对判决的结果早就有预料。

2012910,朱瑛娣来到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153号的吴山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在该指挥部找副总指挥胡鑫福了解住房安排情况时,因在交谈中意见不一,在胡鑫福办公室内遭到殴打。该胡鑫福在与其一起的六名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朱瑛娣实施拳打、甩耳光、反扭肘关节等暴力行为,导致朱瑛娣左上肢软组织挫伤和左胸壁软组织挫伤,并在围殴中将朱瑛娣价值3500多元的玉镯摔破。

事发后,上城区公安分局没有及时调取发生对朱瑛娣殴打的胡鑫福办公室的监控录像,反而认定事实发生在办公室外,不同意朱瑛娣要求辩认录像、指认其他参与协助胡鑫福殴打朱瑛娣帮凶的合理要求;不及时查证,不真实反映情况,反以殴打现场外的录像和协助胡鑫福殴打朱瑛娣的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为证据,匆忙对事实做出认定,甚至对朱瑛娣因殴打致伤这一事实置若罔闻。更有甚者,被告对朱瑛娣的验伤报告都不看,就武断认定胡鑫福没有殴打朱瑛娣,不存在对朱瑛娣使用暴力的行为,并作出了上公(清)终字(2012)第1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对上城区公安分局包庇打人凶手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朱瑛娣按法律规定向杭州市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但被维持。于是,朱瑛娣于今年6月向杭州市上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还是得到了不败而败的结果。朱瑛娣表示她会继续上诉,尽管她知道目前这种腐败的司法体制不可能让她这种小老百姓胜诉,但她认为老百姓锲而不舍地追求司法独立,追求公平、正义,中国的民主和法治终将要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