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星期四

湖北省黄石市民家中遭故意毁坏,报警警察不作为(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娜报道)726日晚9点半左右,有几十个自称是长乐金融物流园项目房屋征收部的人员未经允许闯入胡芳家中,肆无忌惮的满屋乱窜,威胁下星期一早上8点强拆胡芳房屋,胡芳感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于是,胡芳及其家人立即拨打110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只是看了看这伙人的证件,并未核对是否有合法的拆迁手续,也未对任何人作笔录,就此离开。

728上午,这伙人再次闯至胡芳家中,将其房屋门窗强行拆除,并将屋内物品全部砸毁,拆除家里入户的电线,不给用电。同时非法关押胡芳姐姐及母亲,凌晨一两点几个大男人将胡芳的姐姐和母亲,限制在家中不让她们睡觉至第二天下午,期间打电话及报警都要受到威胁。

胡芳多次报警,警察均拒绝出警,打督查投诉电话,也敷衍让自己协商处理。

730晚七八点左右,这伙人再次窜至胡芳家中,将家中水管全部砸毁,导致家中现在停水停电。报警,警察出警,并在要求下做笔录,出具回执表是是政府的拆迁行为,不符合他们出理范围。

据了解:胡芳一家是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东方乡庙宇垴村蒋家湾村民,也是当地最后仅剩下的几家拆迁户之一,之前因被骗签订协议,但对方没有给协议胡芳。期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已经获悉,当地并未实施征地,没有合法的征地批文、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等征地文件。

为此,胡芳已经向黄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胡芳,女,198344,湖北省黄石市十五冶七公司花园小区86-4贾怡平收转,手机:18772288446

被申请人:黄石市下陆区公安局

复议请求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不恰当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东方乡庙宇垴村蒋家湾村民,2013726日晚9点半左右,有几十个声称是长乐金融物流园项目房屋征收部的人员未经允许闯入申请人家中,肆无忌惮的满屋乱窜,威胁下星期一早上8点强拆申请人房屋申请人感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2013729日上午八九点左右,这伙人再次闯至申请人家中,将申请人房屋门窗强行拆除,并将屋内物品全部砸毁。同时非法关押申请人姐姐及母亲,采用恶劣手段不让她们睡觉,期间不让打手机和外界联系。现申请人母亲由于长时间无法休息,血压明显升高,随时可能有意外发生。2013731日晚八九点左右,这伙人再次窜至申请人家中,将家中水管全部砸毁,导致家中现在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面对不法侵害,申请人无助的一次一次报警,被申请人虽然报警后也出警,但以事件属于拆迁,不归其管辖,放任不法分子一次一次侵害申请人合法人身、财产,这伙不法分子就是在被申请人出警后不立案不查处不追究责任的情况下,越来越肆无忌惮,从口头威胁到现在将申请人家中的物品全部损坏、非法关押、停水停电。被申请人的这种表面处理但实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作为。故此申请复议,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黄石市公安局                              

申请人:胡芳
2013731

附: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现场照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