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浙江安吉访民到省法院、省检察院拉横幅要申诉权(图)




作者:吕耿松

1016日,浙江省安吉县访民夏树理、徐菊芳、朱爱银三人来到浙江省高级法院,要求省法院受理她们的申诉,遭到拒绝后,她们在法院门口拉起了“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横幅。1017日,她们又到省检察院申诉,同样遭到拒绝,她们再次拉起横幅,并向路人散发传单,诉说她们的冤情。警察跑来干涉,受到围观民众指责,狼狈逃走。
  
夏树理是安吉县递铺镇剑山村农民,2005年因举报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和龙袍坞世纪牧场官商勾结,卖地、拆房、刨祖坟,对农民进行强盗式的掠夺,于2006年被安吉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六年徒刑,她的弟弟和弟媳也受株连分别被判四年和两年,后其弟媳的研究生导师通过省政协同事将冤案呈到省政法委书记夏宝龙(现省委书记)案头,夏树理姐弟三人获释。获释后,夏树理坚持申诉,要求追究安吉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 长制造的责任,但被拒绝,不予受理。
  
徐菊芳是安吉县递铺镇康山村农民,其弟弟徐旭康2000年被他人无辜用刀捅死,而五个凶手只判两年(缓刑)、一年半(缓刑)、八个月、七个月、六个月。在徐菊芳不断上告后,浙江省高级法院于20121015日责令湖州中院再审,而湖州中院又发回安吉县法院重审。安吉县法于20133月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徐菊芳的儿子突然被警方以“贩毒”抓起来,县政法委以释放徐的儿子为诱饵,要徐菊芳不再追究原案。如今,徐菊芳的儿子仍在看守所里,五个凶手仍逍遥法外。
  
朱爱银是安吉县良朋镇港溪村农民,1996年因车祸致残,因当局包庇有来头的肇事者,逐级上访到北京,200610月被劳教一年。期满后朱爱银提出申诉。被湖州市中级法院以通知驳回。朱爱银到省高院申诉,高院院以申诉期已满不予受理。
  
这三个人的案子都属于申诉案件,但无论是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对于这类案子基本上都以“超过申诉期”为由拒绝受理。事实上,这完全是曲解法律。按中国现行法律,无论是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都有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受理申诉案件的。申诉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提起再审,期限为两年;另一种是法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和检察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发现已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是错误的,应该提起再审。当事人在两年后提出的申诉,实际上就是督促法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和检察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去发现、纠正错误,所以法院和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提交给法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和检察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而不是一推了之。只受理前一种申诉而拒绝后一种申诉,实质上是剥夺了公民的申诉权。
  
浙江曾给安徽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案平反,夏树理和徐菊芳专程拜访这张高平,向他请教申诉的经验,但浙江省高级法院的态度让他们失望,省高院院长齐奇对社会的承诺不过是作秀而已。夏树理等三人还向浙江省检察院的检察官提起张高平叔侄冤案平反的功臣张飚,检察官说,张飚到杭州来我们请他吃饭,但他在新疆石河子,而且退休了。言下之意,张飚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值得他们学习,而且浙江的冤案由新疆人来查出,给他们丢了脸,他们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