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黑龙江访民吕双丽半年内三次被非法拘留(图)




(维权网信息员柴民报道)李双丽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居民,因其丈夫向佳木斯检察院举报所在单位领导贪腐,检察院不但不予立案,还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为此吕双丽受到打击报复到北京上访。

检察院为了掩盖罪恶,近半年来对吕双丽采取疯狂的报复和残酷的打压,从20133月到现在,她已经三次被检察院拘留。今年73日,检察院雇社会闲散人员把她从马家楼抬了出来,上车后四个男人对一个弱女子进行围殴,导致她多处受伤。

吕双丽说,201338日到18日,418日到28日,58日到18日,共计三次被行政拘留,每次拘留10天。吕双丽被行政拘留,并没有任何理由,只因为她是访民,在北京被地方政府抓住后,等待她的就是以拘留的形式剥夺其人身自由。

现在各地政府的截访人员大都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在北京接访,这样上访维权者的人身安全更得不到保障。假如遭受到暴力殴打或其他违法行为,更是投诉无门。



附:吕双丽自己的控告             

我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公民吕双丽。

200711月份我丈夫实名举报佳木斯市移动通信公司原副总经理孟昭君,财务人员孙飞,管卡员李莉涉嫌索贿,挪用犯罪反映到佳木斯市检察院。五年多了,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不作任和处理,一直也不予立案。而且给的答复是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正确的。我至今也没有收到不予立案的通知。我从201212月去北京上访,检察院不作为一事,从20133月开始,我去北京上访回来一次,佳木斯市检察院拘我一次,至今已经拘我三次了。

201373日那天,在马家楼我被佳木斯市检察院雇的人给强行抬上车,上车之后三四个人对我拳脚相加,踢我头部,踹我类骨,打我脸部,眼睛。请问有没有国法,有没有天理了,难道佳木斯市检察院就是法吗?在地方佳木斯市检察院你们就想一手遮天吗?高伟利检察长你示意你的下属这么做吗?难道这些事情你让你的下属雇人打的我吗?你身为检察长就这么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上访的公民吗?

我恳请国家执法部门能尽早惩治这些腐败的贪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公民: 吕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