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

徐彩虹诉朝阳分局行政案开庭未果,多人被殴打扣押(图)





(维权网信息员郑广源报道)1012日上午9点,徐彩虹、林宝钗、马秀英就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常羁押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徐彩虹等人因认为法院程序违法,证人被警方在法庭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愤而退庭,致使庭审没有继续进行。

据原告徐彩虹介绍:开庭时间原定于10日上午开庭,因为与她的丈夫何斌“寻衅滋事案”同时开庭,因此向法院申请了更改开庭时间,不想,法院在10号通知她12号开庭,而没有按照法定的提前3天通知开庭,律师远在外地无法赶回北京。

在进入法庭时,原告及旁听的林明洁等4人受到多方刁难。在法庭上,鉴于开庭通知没有按法律规定提前3天;组成合议庭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律师在此前要求阅卷遭到拒绝;原告证人被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系列程序违法的事实,徐彩虹要求主审法官和审判员回避,并要求法院依法延期审理此案,但遭到法官拒绝。于是旁听者林明洁说法庭要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被法警强行架出法庭。徐彩虹等人在感觉法庭毫无公正的情况下,自己的权利根本不可能得到保障,于是一起退庭。

据当时在法庭外的李明翠说,一大早法庭周边就戒严了,根本到不了法庭现场。一些人被殴打,其中河南的张耀花手指受伤。近百名要求旁听和围观的上访人士高喊:捐款的坐牢,违法贪官逍遥法外。反暴力!反镇压!反迫害!

被控制在一辆车上的证人朱小萍说:警察发现是访民就强制拖上车,我用手机拍警察打人的场面,手机被抢走。车上包括我在内扣押6人。下午1点多钟时,一些围观者行走在朝阳区法院不远处的凤凰台办事处附近时,辽宁林明洁、张连波,河北刘敏洁,广东梁凤英,宁夏宋素萍,河南张要花,内蒙杨金,江西张善光、应立刚等人被警察带走,据说被送到了久敬庄。

另据维权人士尹旭安说,河北盲人杨宗生和郭小玲两人在前往法院附近时被拦,离法院还有一百多米就有数名警察,看到像访民的人就拦住,再往前走就会遭到殴打。不能因为是访民就没有行动自由。

徐彩虹案相关背景:
527日,数十名维权访民前去美国大使馆向遭受飓风袭击受灾的美国灾民献爱心。这一善举被北京公安朝阳分局视为寻衅滋事并以此罪名将数十人刑事拘留,并于627日批捕了天津的许乃来和湖北的何斌。

627日,被羁押在朝阳看守所的徐彩虹、何观娇、王次妞、张喜春、林宝钗、刘彦霞、马秀英、李花仙、王继卫、郑全玉等十人,按照办案警察的要求办理了释放手续。而后大家才发现警方出具的不是释放证,是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书。

徐彩虹认为:这30天我们被关押在北京的看守所,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造假。于是,一纸诉状将朝阳分局告上法庭。这起行政诉讼原定1010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因许乃来、何斌(徐彩虹爱人)“寻衅滋事案”也定于1010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于是徐彩虹于930日,向朝阳区法院递交了要求更改庭审时间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