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的分别是:邹光华、温中华和王堂贵,被决定不予起诉的分别是,贺德忠、吕焰、胡廷蓉、潘泽全、邹邵平、李章龙、黄晓伩、代勇。
据了解:他们是因为双流政府要强行收回出租车经营权,不服到北京上访,后双流官员在北京同意让他们自己成立公司,回双流后,他们自己组建了新公司,并办好了一切手续,在要将自己出租车转到新的公司的时候,原挂靠公司突然提出要收取他们每辆车20万元的过户费,车主们不服,县领导到现场来解决,还是支持老公司的霸道行为。
于是3月28日,他们集体跑北京上访,当时开了七十多辆出租车打起标语到北京,双流公安一路开车跟随并摄像“取证”,车辆一出四川立即被抓捕,回来后,有三十多人被抓捕,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但逮捕时只逮捕了11人,其中董事会的8人没去,也被一并抓捕,部分人员是28日当天就抓捕的,其他人员则是在29日被抓捕的。从11月中旬开始,陆续有9人被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释放,其中胡廷蓉是在11月28日释放,李章旭则是在12月6日才决定不予起诉。
释放后,车主李章旭自控当初对其进行过刑讯逼供,导致他耳膜穿孔。他们看了检察院的不予起诉决定书后,认为,检察院和公安局的调查根本不是事实,很多地方描述与当初事实不符,认为有可能是通过威逼的手段让其他人口头指证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