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律师会见郭飞雄,被警方收缴所有电子设备


 


(维权网信息员岳洋报道)据隋牧青律师披露:“陈光武律师说昨天(1218日)会见郭飞雄时,被警方收缴了所有电子设备,故无法录音录像。” 隋牧青律师就此评论:“刑诉法有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同意,辩护律师有权对当事人录音录像,天河看守所竟敢非法收缴律师的电子设备,你们在怕什么?纳粹!”


陈光武律师还披露:“1215日即向郭飞雄送达了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但警方一直不通知律师。他们竟然搞程序真空,秘密移送审查起诉。”郭飞雄被秘密移送审查起诉一经披露,即引发国内维权界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有影响力的海外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并对郭飞雄先生的现实处境和即将遭受的政治审判表示严重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