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星期二

因上访被剥夺选举权,成菊英控诉村书记(图)




(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报道)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南洋村农妇成菊英,14年前与村里的一场小小纠纷,由于村中共党支部书记潘志雄作恶,镇以上各级政府放纵甚至助纣为虐,以致演变成一场大冤案,成菊英14年来经历了人间各种苦难。由于成菊英上访,她全家受到株连。14年来,她家选举村民委员会和人大代表的权利被剥夺。

1999年到201315个年头里,成菊英所在的村经历了两次人大代表选举,五次村民委员会选举,但她全家只参加一次选举投票。今年11月举行村委会选举,全村就只有他们一家(包括丈夫、儿子、儿媳)没有拿到选票。成菊英向上级反映后,村里假惺惺地来叫她家补选,但潘志雄却凶恶地说:“谁叫你上访?你要上访,就是不给你!”连镇党委书记陈建祥也说:“只要我当书记,你就别想解决问题!”潘志雄之所如此猖獗,是因为他弟弟潘志良是嘉兴市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据成菊英反映,秀洲区和新塍镇的领导经常出现在嘉兴的电视和广播,这些新贵要想“进步”,除了向上级行贿外,还不得不巴结官媒头头,所以潘志雄就成了新塍镇领导的太上皇。
  
12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但这个自称是法制国家的国度却无法无天,冤案迭起,黑监狱遍地。成菊英为了现身说法宣传法制,特向中共“战斗堡垒”的带头人党支书提出了字字血、声声泪的控诉。
         
附:成菊英控诉状
  
控诉人:成菊英,女,1965228日出生,农民,住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南洋村徐家埭49号,电话15157301220
  
被控诉人:潘志雄,男,新塍镇南洋村党支部书记
  
控诉事项:被控诉人身为中共村党支部书记,滥用公权力,对控诉人过行了长达14年迫害,并伪造证据,将控诉人陷狱。
  
主要事实:
1999村开挖河道,党支部书记潘志雄欺负我家老实,命人把河道淤泥堆积在我家大门口的道路上,直至封住了我的进出门,迫使我家不得不绕道一公里摆渡出入。作为一个农民,不能正常从大门进出怎样生活?于是我去村委会反映情况,但在潘志雄控制下的村委会根本不予理睬,后又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结果还是无功而返,后来几次到区、市和省信访办反映都以不了了之。一晃十多年过去,门前堆积如山的淤泥仍未清除。无奈,我只好去北京上访。2010426日,我刚到北京,就被潘志雄串通的浙江驻京办人员带到京浙宾馆211房间。当晚12时许,突然闯进三人,把我摁在床上拳脚相加,并掐住我的脖子,搜去身上的手机。我被他们折磨得昏死过去后,他们又用矿泉水泼我的脸,待我稍稍清醒后,其中一人左右开弓打了我24 记耳光(当时我每打一记都数着),并问我“好不好受,下次还来不来?”,直到我说“下次我不来了”他们才罢休。但政府把我押回后并不解决我家的问题,于是我只好又到北京去上访。但每次都被会镇政法委和潘志雄指挥手下绑架回来,并受到殴打。

2010627日上午7时,我去修路的工地问,我们家门前的路修不修,修路的人说:“不修了”,我立即打电话要求村里兑现承诺,与村干部论理,但潘志雄捏造我“妨害公务”的证据,并唆使他人作假证,2010818日秀洲区检察院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我进行起诉,我妹妹为我聘请了浙江缘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海明,谁知道无职业道德的黄海明被潘志雄收买,当我在嘉兴市看守所的时候,潘志雄以律师的身份要我签字承认,并按他们预先准备好的材料要我重新抄一遍,签字画押,我不肯,潘志雄就以“他们要对我儿子下手”来要挟我,迫使“认罪”。秀洲区法院枉法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我一年徒刑。
  
潘志雄将我家出路堵死至今已有14年未解决,今年107日台风“菲特”来袭期间,全村就我们一家进水,作为村支书的潘志雄不仅见死不救,而且阻止镇里的工作人员帮助我。镇里的工作人员要求潘志雄把堵水用的土包搬到我家屋后河边筑坝拦水,但潘志雄却把土包用到不该用的地方,反而增高了我家的水位。我跟潘志雄论理时,他竟然破口大骂,叫我家“滚”出南洋村。
  
潘志雄还剥夺我们全家的选举权。从1999年到201315个年头里,我村经历了两次人大代表选举,五次村民委员会选举,但我全家只参加过一次选举投票。今年11月举行村委会选举,就是我们一家(包括我丈夫、儿子、儿媳)没有拿到选票。我向上级反映后,村里假惺惺地来叫我家补选,但潘志雄却凶恶地说:“谁叫你上访?你要上访,就是不给你!”    被控诉人只不过是一个村党支部书记,但却是一个十足的土皇帝,长期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因此控诉人请求上级撤了这个土皇帝,并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以太平日子。

此呈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控诉人 成菊英
20131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