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杭州36位被拘公民联名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控告市委市府




(维权网信息员张刚亮报道)2014年1月份以来,中共杭州市委和市政府以所谓的维稳为目的,以“包子事件”为契机,制造各种借口,对杭州市江干区、拱墅区、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城区、滨江区等地访民进行大规模地传唤、拘留和关黑监狱等迫害,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梁丽婉等36位受害者联署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中国全国人大提出控告,要求两被控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面是他们的控告状

控告人  朱彩花、梁丽婉、叶红云、陈美佳、裘玉梅、汪玉芬、胡惠芬、章金火、等35人
    
被控告人  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代表人:龚正(市委书记);住所地: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被控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张鸿铭(市长);
住所地: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控告事由:2014年1月份以来,被控告人以所谓的维稳为目的,制造各种借口,对杭州市江干区、拱墅区、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城区、滨江区等地访民进行大规模地传唤、拘留和关黑监狱等迫害,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主要事实:
   
2013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为表示“亲民”,到北京市月坛北路“庆丰包子铺”吃包子,一时被传为美谈,国内大大小小媒体都广为宣传。看到习主席如此亲民,我们杭州地区因遭受强拆暴政而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的访民极为兴奋,于2014年1月8日在杭州市政府门口拉起“习主席,我想吃包子”的横幅,表达我们发自内心的诉求。民以食为天,肚子饿了说声想东西并不违反法律,不管哪个国家,都不会有这样的法律。我们此举本想引起习近平主席和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帮助我们重建被毁的家园。但是,被控告人出于其“维稳”的需要,以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于2014年1月9日将梁丽婉拘留十天。在此后的两个多月时间,先后将朱瑛娣、朱彩花、陈美佳、沈瑾、胡惠芬、叶红云等三十多人拘留于杭州市拘留所、余杭区拘留所和萧山区拘留所,有的拘留两次以上,有的从拘留所释放后,又被蒙上黑头套直接送到黑监狱关押。此外,还有许多访民在北京上访时被杭州驻京办押回送到各地黑监狱关押。在“两会”期间,访民们除了被拘留、被关黑监狱外,住所受到严密监视,出门受到政府雇佣的黑帮跟踪。
  
我们在拘留所关押期间,基本上受到拘留所非人道的对待甚至虐待,并且剥夺了我们亲友的探视权和我们的接见权。梁丽婉因反对搜身被以“不服从管教,态度恶劣”戴上脚镣手铐“严管”五天,朱瑛娣因吃了拘留所不洁食物拉肚子,上厕所没有报告被“严管”五天,胡惠芬患病住院刚回到家里就被拘留,在拘留所得不到应有的照顾,陈美佳脚伤未愈还要站在监室内值班,并将她关在卖淫者和吸毒者一起对她进污辱,等等。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在“包子事件”及“两会维稳”行动中,捏造罪名,对访民进行大规模的拘留和非法拘禁,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公约》,也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此,被控告人不仅应当受谴责,而且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具状人: 
朱彩花、梁丽婉、叶红云、 陈美佳、朱为国、胡惠芬、徐桂珠、张贤娟、汤柳叶、沈  瑾、汪玉芬、裘玉梅、陆吕浩、戴文珍、舒小芳、沈凤仙、马玉珍、沈莲芝、汪自强、张贤娟、朱彩丽、冯国君、章金火、邵江金、刘玉凤、李全女、徐金海、余亚萍、桑蚕娟、张惠敏、陈建英、李连玉、韩张良、周青、沈美芬

2014年 5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