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

沈阳维权人士宁先华抗议政府侵权申请游行示威


 

(维权网信息员吴邦生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辽宁省沈阳市知名维权人士宁先华先生因抗议沈阳市皇姑区政府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用粗暴手段野蛮拆毁公民的合法房屋,于53日向沈阳市公安局申请举行游行示威。据宁先华讲:“515日上午10时许,我第五次去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区分局治安大队办理游行示威申请,张继警官受理,告诉我10个工作日内给我答复,我在游行示威申请表中,申请游行示威的时间是61日上午9点开始。”

 

 

游行示威申请书

 

抗议皇姑区政府视法律不顾,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用卑鄙手段野蛮拆我的合法房。

 

沈阳市公安局:

 

我们是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0号居民:

 

宁先华:身份证号:21010519610218313X

 

    皇姑区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对皇姑区嫩江街40号地块实施房屋征收,然而公然违背590号令,严重侵害公民权利,利用卑鄙手段挑逗群众斗群众,采用黑社会伎俩砸碎楼道灯、掐断电源、通讯设施。野蛮强拆我们的合法房屋。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几次拨打110都无法解决。

 

    为此,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国家干部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提批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理规定,特向沈阳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示威申请,要求他们依法办事。严惩渎职官员和停止对我们的权利的侵害。具体游行细节附后。

 

   望批准

 

   申请人:宁先华  电话:13020303990

 

   201453

 

 游行示威方法

 
一、参加人数:拟定2人:宁先华、褚福英(宁先华的母亲)

 
二、时间和路线:

 
201461日上午九点从嫩江街40号至皇姑区委到皇姑区人大。

 
同日下午一点,从皇姑区政府至沈阳医学院中央巡视组办公地。

 
标语口号


           1,沈阳市滥权枉法暴力拆迁必须结束。

 

           2,《宪法》、《物权法》不容野蛮践踏

 

           3,拒绝强拆、保护财捍卫尊严

 

           4,支持习主席反腐倡廉

 

           5,誓与合法房产共存亡



携带工具: 标语、喇叭、小旗



注意事项:1,批准后严格履行程序;2,避开交通高峰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3,如遇天气、身体、现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申请人与相关人员协商后可随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