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星期日

因代理浦志强案 屈振红律师受株连


 

(维权网信息员陈阳报道)著名人权律师浦志强的代理律师、外甥女、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屈振红律师在会见浦志强,并与张思之律师共同发布公开信,希望为浦志强申请“取保候审”之后不久即被刑事拘留,罪名竟然是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据知情者透露:自屈振红律师被刑拘后,有关部门一直在将振红的所谓“涉嫌非法搜集公民个人信息”的“罪证”固化。调查重点在振红帮媒体记者调取相关报道对象的工商登记资料上,多名媒体记者被调查。熟悉此事的媒体人士介绍,《财经》杂志、《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均有主要从事调查报道的记者,疑似因和屈振红律师合作关系被北京警方传唤“协助调查”。办案调查人员认为:律师帮助媒体查阅工商资料“涉嫌非法搜集公民个人信息”,记者让律师帮助查工商资料也是非法的。看来当局是在想方设法将此案办成“铁案”。

 

对警方的这一做法,许多从事调查报道的记者和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都表示了震惊和反对。一位律师引用法条驳斥这一做法。“工商登记的作用在于公开与公示,工商登记资料是公开信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登记资料本就是公开的,限制查询就是荒唐的,查询公开资料岂能构成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的撰文指出:所谓“个人信息”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本身是可公开的,非商业机密,更非个人隐私。律师获取企业登记信息的渠道具有合法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六条规定:“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关于书证式档案资料的查询,虽然第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但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出具律所介绍信即可。

 

 

曾采访过浦志强的原《南华早报》驻京记者、NGO国际传播中心顾问吴薇和《日本经济新闻》驻重庆新闻助理辛健也被刑事拘留,罪名都是“寻衅滋事”。

 

浦志强的代理律师张思之老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警方抓捕屈振红、吴薇、辛健等人,明显是针对浦志强的。种种迹象显示,浦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铁案”。

 

据与浦志强、屈振红同一律所的夏霖律师说: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整体已通过今年司法局年检。但屈振红和浦志强律师暂缓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