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

南通政府不敢公开拆迁打包奇案,张亮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629日,南通张亮夫妇通过邮寄向江苏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南通市政府作出的【2014】通依复第95号《信息公开答复书》,并责令其作出符合张亮夫妇要求的政府信息。

2014610,张亮夫妇通过邮寄向南通市政府申请公开如下政府信息:“市政府将北街小学及周边地块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负责实施的具体内容、依据”。早在20094月,南通市政府将难以完成的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市政府将拆迁工作打包给下级政府实施,全国罕见,可谓当今奇案。该地区居民不知道南通市政府“打包案”的内容和依据,故张亮夫妇请求政府信息公开。

2014620,南通市政府作出了【2014】通依复第95号《信息公开答复书》,认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显然,南通市政府不敢公开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的内容和依据,怕张亮夫妇追究其违法行为,故借口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企图将违法行为推得干干净净。但南通市政府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关于“打包案”——“市政府将北街小学及周边地块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负责实施”的信息,张亮夫妇原本就是从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得到的,只不得现在张亮夫妇进一步要求市政府公开该信息的具体内容和依据。这是地地道道的政府信息。南通市政府一味抵赖,谈何容易,只能自毁公信力。
   
张亮夫妇认为南通市政府将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的内容和依据是政府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张亮一家是该地区的拆迁户,故有关市政府将北街小学及周边地块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负责实施的具体内容、依据的政府信息,关系到张亮一家及其周边地区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南通市政府没有主动公开,坚持暗箱操作,虽经张亮夫妇申请后依然未公开。这足见南通市政府对该政府信息见不得阳光,见不得人,讳莫如深。恰恰说明南通市政府没有勇气改正错误,一意孤行掩盖其违法行为。

张亮夫妇希望江苏省政府敢于纠正南通市政府的错误,作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