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戴亮报道)本网获悉,今天(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伊木哈木案庭前会议召开在即,被告人不允参加。刘晓原律师接到乌鲁木齐中院负责伊力哈木案的刑庭帕副庭长的电话,通知要召开庭前会议,又称伊木哈木不参加庭前会议。
刘晓原律师在其微博上通报:“接乌鲁木齐中院来电,负责伊力哈木案的刑庭帕副庭长问我是否收到召开庭前会议的通知?我说,今天上午,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收到。她问我哪天能到乌鲁木齐?要我在开庭前会议之前,一定要去征求被告人对证据的意见。我问她,伊木哈木不参加庭前会议吗?她说,被告人不用参加。对此,我提出不同看法。我曾经参加过其他案件的庭前会议,法庭都会让被告人参加。据媒体报道,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案,为了便于刘志军参加,就在秦城监狱召开了庭前会议。”
本网将持续关注伊力哈木案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