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年10月23日上午9点30分,南通张亮诉江苏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亮委托倪文华代理。南京中院向省政府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其负责人出庭应诉。但省政府负责人并未出庭,也没有说明理由,也是由代理人出庭应诉。
张亮的房屋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东大街122号,共有六间。2009年5月,张亮因没有配合非法拆迁,被拆迁公司工作人员打出家门。随后,张亮的房屋有3间房屋被偷拆。城东街道还砌围墙,把张亮的房屋封在围墙内。张亮向南通市房管局举报,房管局不但不处理违法行为,竟然要求张亮配合违法拆迁。张亮将房管局诉至法院。房管局一、二审皆输。城东街道才打开围墙,并修了一条通往张亮家的路。
但城东街道并不甘心,竟然唆使居民在通往张亮家的道路作为倒垃圾,成了垃圾场。张亮向南通市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此处是谁批准成为垃圾场?南通市政府置之不理。张亮才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张亮向法院起诉。虽然维权艰难,张亮依然坚持,不惜穷尽一切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