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河南洛阳开发商雇凶打砸伤人 报警不及时出警(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2014112日上午6点多,河南洛阳市老城区饮马街付3号市民李俊峰家遭到一群不明身份人打砸伤人,对其家人和车辆进行打砸,当事人及其家人报警,警察接到报警后半小时等犯罪分子都已经逃跑,才到达现场,而警察直到被害人被送往医院后距离报警时间三小时后,才到达医院进行“调查”。

据伤者李俊峰介绍:“2014112日早上6点多,我父亲在门口转悠,约6:30分,一群年轻人(约20来人),一拥而上拉住我父亲,另一些人对门口停放的面包车(两辆)砸、推,让挖掘机断路。我妈闻声出来,三四个小伙子合力把我妈按倒在地,一群人对我父亲、母亲推打,我和我爱人李琼、我哥及家人依次出来阻止,我们一个个被打倒扔进门口一深约四五米的大坑内,对方手持砖头、石块对已倒进坑内的我爸妈、我和我家人打砸,叫嚷着打死一个少一个。我妹、我姐在640分、41分、43分分别报警,警方在约半个小时左右才赶到现场,对方早已走了。”

120急救车把浑身是血的我们抬上车,出警人员就熟视无睹,并让我们家人报治安队处理,他们不管。”

“我和我父亲母亲被送到市第一中医院后,我姐一直打报警电话,没有警方出现,在医护人员呼喊病人瞳孔放大,怕病危的情况下,我姐及家人一再打新闻媒体,打市公安局办公室投诉电话,直到914分才打通老城公安局李局长电话;942分才有警员出现在医院开始调查情况,中间从事发到治安警员到医院历时3个小时。(特注:我姐和我姐夫打110电话19个,其余家人打67个。)现我父母及我本人均在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救治,我父母至今还未出抢救室。”

之前,还发生过多起打砸事件,报警后警察至今未给出合理的说法。

李俊峰回忆说:“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也未与李俊峰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14510日、926日、107日夜里1点左右,分三次对我家房屋门窗、汽车毁坏、剪断电线,特别是107日这一次,行凶者把手机丢在我家门口,我们三次均报警,并把最后一次捡到的手机卡及拍到的照片提供给警方,到现在一直没有结果。”

2014111日早上8点多,施工方有二三十个身穿迷彩服的年轻人,指挥一辆挖掘机对我家房子四周桩基开挖,我哥和我爱人报警,我哥李旭峰被带到派出所,李琼我爱人被四五个人控住,挖掘机不停施工,我和我姐李瑞峰边报警、边赶到现场,随后一面包车赶到,一身穿绿外套,约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进到工地工棚二三分钟后,出来对挖掘机施工方说:“在人家买的土地上,愿咋挖咋挖”,已停工的挖掘机又开始施工,我哥和我强烈要求对方到家里看看房子损坏程度,此男子(事后知道叫阮富国,老城区派出所一领导)喝令现场公安人员及几个不明身份之人,强行把我们带走,我姐说执法不公,拿出手机拍照,阮富国喝令四五个公安,强行按住我姐,夺走手机,我姐迫于无奈,把手机内容删了。在围观群众越聚越多的情况下,事情不了了之,施工方停工。“

“由于洛阳公安的一系列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导致了现在的打砸伤人事件升级,当事人认为警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了解 :李俊峰(18736292276)母亲张芥的父亲还是政府承认的抗美援朝中牺牲的烈士,证号为1953豫烈字第007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