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许乃来要接回自己的孩子 救助中心竟无理拒绝(图)


(维权网义工王钢报道) 昨日(2014129日),因支持香港占中被刑拘、后绝食抗争40多天、现仍在丰台731医院卧床休养的许乃来,委托他的朋友到北京朝阳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接回自己的孩子——8岁的小女孩许严之,但遭到救助中心竟无理拒绝

以下内容据其朋友的口述整理:

“我们一行7人受许乃来的委托到朝阳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接许严之。大概是上午1050到的。中心的工作人员态度傲慢无礼,拒绝查看我们出示的委托书及许乃来口述委托的录像、拒绝接待我们,就隔着铁栅栏门站着。竟然还质问我们:你们拿了派出所的手续了吗?没拿手续去找警察去。我们这里是公对公的,任何个人不接待!

隔着铁栅栏门说完这两句,工作人员转身就走了。

我们询问过许乃来后,只好打114查丰台公安局电话找云冈派出所电话。打通电话后,接电话的警员换了两拨人来答复。一会儿说负责此案的龚副所长已调走,一会儿又说我们管不了,你直接跟救助中心联系,能接就接,不能接我们也没办法。

我们再次来到救助中心门前。这次工作人员还是爱搭不理,冲我们喊,不是跟你们说过了吗,找警察去。这时有个上衣是警服裤子是便装的人走出铁门。

他说自己代表中心给我们正式答复。称自己是北京公安局驻中心负责治安的警察。

我们给他看过许乃来的委托。他说这无法证明许乃来和你们的身份,我们为孩子的安全考虑,不能随便把孩子交给你们。我们说,那好,那请你们去联系派出所,请他们去核实许乃来的身份和委托关系。他说派出所的事情我们管不了。我们说我们是受孩子父亲许乃来的委托来办理接孩子的事务,我们来尽这个责任的,你们就要阻碍吗?

他说孩子当时是经许乃来本人同意,交托给救助中心的。后来中心还找到孩子的大伯,但她大伯拒绝接走孩子,所以孩子才一直在这里的。

他说你们去找派出所警察,让警察带着交接时的回执来接孩子。我们说我们已经打电话联系上了当时经办此事的云冈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说办不了。那我们怎么办?那请你们去找警察联系一下?他说,我们不管这些。

我们说,我们受孩子亲生父亲的委托来接回孩子,来帮助父亲承担监护孩子的责任,这还不够吗?他说,不够。他说,即使是许乃来本人来接,也必须获得警察的许可拿到手续才行。

和这个“警察”理论半天,今天北京的气温很低,我们几个人实在冷得受不了了,就分头离开了。”

经查北京市2004年实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这样的表述:“未成年人有权对涉及本人利益的事项发表意见。”,以及“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有权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比照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有这样的内容:“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救助保护机构和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和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所以,救助中心以不能核实孩子监护人身份、以及以孩子安全的考虑为借口,阻断并变相剥夺孩子父亲的监护照顾权利,这样做是不是很无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