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镇水井村陈家寨组的王华福,于2014年12月24日,就桐梓县公安局非法对其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向桐梓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媒体赔礼道歉。
年近古稀的王华福,在上世纪60年代,曾经参加过越南战争。2012年5月,桐梓县政府以修建托养康复中心为由,在不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收王华福的土地,后政府又违法将王华福的土地转给另一村民曹定刚修建房屋。2014年11月19日13时许,王华福到自己的土地上阻拦曹定刚修建房屋,曹定刚报打110.110警察到达现场后,不由分说,拥上去将老人强行按在地上,拖上警车,押往派出所,并出具桐公法行罚决字【2014】22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华福进行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给王华福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王华福认为,桐梓县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是违法的,《宪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并且在向其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送往拘留所,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因此,王华福于2014年12月24日,向桐梓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媒体赔礼道歉。